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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她[快穿]-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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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下的话堵在喉咙里,她目瞪口呆看着系着豹纹围裙,拿着锅铲的孟景,瞬间明白了什么,她瞥了眼满目狼藉的厨房,干咳几声:“咳咳咳,你做饭啊。”

    孟景面色不变,转身回厨房,继续做他的油炸卤猪蹄:“嗯。你去客厅等一会儿,很快开饭。”

    卤猪蹄是外卖按孟景约定的晚饭时间,六点准时送达。然而因为田歌意外昏睡,卤猪蹄放凉了。

    正好同一时间。

    随意开着的电视放到一档教观众做菜的美食节目,好巧不巧,今天的菜单是——炸猪蹄。炸止金黄的猪蹄,搭配五香辣椒面,一看便知是田歌喜欢的味道。

    孟景沉默着,走到卧室门口,静静凝视田歌好一会儿。然后仔细记下炸猪蹄的做法,翻出压箱底的豹纹围裙,开始做炸猪蹄。

    但。

    成品和电视里差距较大。

    他看着满满一盘炸糊的黑猪蹄,准备倒掉。

    “别倒啊!”一直缩头缩脑在厨房外面明目张胆观察的田歌急忙冲进来,手脚并用拦住他。

    孟景皱眉:“不能吃。”

    “当然不能吃,都糊成煤炭了。”田歌小心翼翼接过盘子放到料理台,掏出手机,咔嚓咔嚓,三百六十度,全方位拍照。

    拍完,她心满意足把盘子推过去:“搞定,今天的朋友圈有了,现在可以倒了。”顿了顿,她问孟景,“你知道什么是朋友圈吗?”

    知道。

    孟景并非不上网。甚至,他还是绝地求生里的神秘传说——吃J之王。有他在的局,没有人能吃到J。

    而且他只单排。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的游戏id,叫m,人物是一个穿豹纹的大叔。

    有玩家猜测,m是游戏研发内部人员。

    有玩家信誓旦旦,m他是电竞职业选手。

    有玩家不屑一顾,m是开外挂的挂王。

    总之,m有一段时间是游戏论坛里的热门话题,只要带他的帖子都会飙红上首页,崇拜的有,嘲讽的有。

    然后。

    m从此消失。

    原因很简单,孟景厌烦上线时刷屏的组队申请,单纯的,不想和人交往。所以他的手机里没有任何社交软件。

    “给我。”田歌伸出手。

    孟景:“嗯?”

    “手机。”田歌歪着头,狡黠地眨眨眼,“我给孟景老爷爷下载一个微信。”言下之意,说他是一个老古董。

    孟景面无波澜,并没有解释,只摸出手机递给田歌。

    “密码。”田歌低头认真看着屏幕。

    “六个0。”

    “……”输入的动作顿住,田歌咋舌,“初始密码?”

    “嗯。”

    像孟景这样的职业,手机里应该很多不能说的秘密吧?田歌好奇:“要是你手机掉了,额,我知道你肯定不会掉手机,只是打个比方,你手机丢了,这么简单的秘密,不担心被看到机密吗?”

    “两个原因。”

    “嗯!”田歌竖起耳朵。

    “一,手机里没有机密。”孟景把猪蹄倒进垃圾桶,拿起平板,重新下了一份卤猪蹄的单,“二,我做了个防护小程序放进去。”

    防护的小程序?

    田歌很是好奇:“是什么小程序啊?”

    “错一个数字,立即爆炸。”

    “……”

    真是小……程序……

    田歌觉得手里的手机特别烫手,她深深吸口气,屏气凝神,十秒钟点一次0,一分钟过去,屏幕总算解锁。

    桌面,是自带的原始桌面。

    软件。

    除了自带软件,别的全无。

    真是没有一点色彩的生活。

    田歌想着,手指在屏幕飞舞,下载微信,还有自拍相机,边下载边嘟囔:“你这样的脸,就应该自拍,这也算是为人民服务的一种。”

    孟景没有回答,田歌也没指望他会回答,下载好微信之后,她马上加她微信号的好友,双手C作,把糊猪蹄的图传过来。

    可就在设置桌面时,田歌迟疑了。思索五秒,她悄悄打开相机,找准角度,拍了张她和孟景的“合照”。

    一张她在前拍照,孟景在后整理厨房的“合照”。

    反正……同框成功!

    田歌笑得眼睛弯成月牙,把图片保存好,设置成屏保和桌面,然后把手机还给孟景,嘱咐:“现在你的手机是最完美的状态,不要改动了。”

    屏幕上,是田歌一张超大的瓜子脸,笑得漫天阳光,灿烂溢出屏幕。孟景默默放回裤袋:“嗯。”

    猪蹄送来需要半个小时,孟景收拾狼藉的厨房,而田歌则在房间里到处转,一下在客厅,一下在书房,一下在健身房,一下在阳台,一下在储物间,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又半小时过去,猪蹄外卖到。

    田歌双眼冒光看着葱香猪蹄、啤酒焖猪蹄、卤水猪蹄、炸猪蹄,埋着头就开始风卷残云,嘴巴一直没停。

    好吃!

    她口齿不清和孟景说:“猪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还能补充胶原蛋白和……”丰胸两个字她默默咽回去,末了,高度评价,“反正食疗是最棒的,能吃还养颜。”

    孟景看着越堆越高的骨头,眉心微微拢起:“晚上吃太多对健康不好。”

    “没事。”田歌抬起头,餐灯下,嘴巴油光水亮,一张一合,“我在家,天天晚上都吃宵夜,这点份量,小场面。”

    孟景没有接话,目光落在她粉嫩嫩的唇上。

    有点,口干。

    他起身离开,去冰箱倒凉水。

    这么好吃的猪蹄,不吃了吗?

    田歌纳闷不已,不过也只是分神片刻,她又投入到消灭猪蹄的行列里。于是再过半小时,第六种死法降临。

    田歌捂着圆滚滚的肚子,瘫倒在沙发上,看着吊灯打饱嗝。

    饱。

    实在太饱!

    系统00跳出来,有些生气:“你怎么吃那么多?!明明已经告诉你饱死也是一种死法,不能用以前的食量吃东西!”

    “我明白……”田歌撑得难受,意识模糊起来,“但是……控制不住……”吃了一个,想吃第二个,吃了第二个,想吃第三个……

    “嗝——”

    恰在这时,她打了个悠长响亮的饱嗝,回荡在客厅里,整张脸惨白惨白的,额头逐渐冒出细密的汗水。

    饱嗝停。

    “会死的!”系统005几乎是在咆哮了,“快喊孟景!!!!!用刚刚心塞死的方法救你!快!!!!!”

    心塞死的方法?

    是什么呀?

    田歌意识混沌想着,断断续续喊出声:“孟、孟、孟……”

    孟景在收拾外卖垃圾,隐约听到微弱的呼唤,他心口一跳,几步跑到客厅,见田歌脸色不对,立刻弯身去探她额头。

    “就是现在!”系统005松了气,孟景来了,有救了,“吻他!渡气!”

    吻?

    田歌目光迷蒙地看着眼前飘来飘去的一抹粉嫩水润,手在半空胡乱挥舞着,抓了半晌没抓住,她脸不开心地皱成团,接着唰地直起身,饿虎扑食一般扑向孟景——

    一口啃下去。

    咔嚓。

    只听空气里回荡着一声巨响,有什么,断了。

第108章 高冷特警014
     
    田歌住院了。

    下巴脱臼; 还断了两颗牙。

    她披着棉被盘腿坐着; 乖乖听田富民训斥:“看看你,搬出去才几天就出事; 连茶几都啃掉一块!你当你是铁口铜牙?”

    是了。

    昨天田歌熊扑孟景的时候; 孟景下意识侧身避开; 她就一口啃在茶几上,木屑和两颗牙齿齐飞。

    然后她光荣坐着呼啸的救护车进了中心医院。

    但。

    事实真相绝不能外传!

    “不是啃; 我——”补好的牙还有点漏风,田歌吐字不太清晰; “半夜口渴起来喝水,没注意绊到地毯; 正好磕在茶几上。”

    田富民沉默了; 几秒后; 他问:“你半夜起来; 去隔壁孟景家里喝水?”

    田歌一怔,嘴巴张了又合; 合了又张:“……家里没水,去隔壁借……”

    “厨房装有过滤器; 打开自来水就能直接喝。”

    “哦,是这样的,家里停……”

    “别想编你停水,隔壁不停水这种三岁小孩都不信的理由。”田富民打断她。

    “……”

    可别的; 她编不出啊。

    田歌裹紧棉被; 最后选择沉默。总不能告诉她爷爷; 她死皮赖脸赖在孟景家和他同床共枕吧。

    她,脸皮没那么厚。

    见她不说话,田富民气得够呛,田歌是他的命根子,从小到大是捧着怕掉,含着怕化地宠。现在,为了追一个毛头小子,竟然下巴脱臼,断了两颗牙!

    他接到电话的时候,急得他连吃了好几颗速效救心丸。

    然而实在舍不得对田歌说中华,他拍着胸口,努力保持冷静:“我马上让人把你东西搬回家。”

    言下之意,让她搬回家。

    这时候,脾气不好大小姐人设的好处出来了,田歌丝毫不担心露馅,干干脆脆拒绝:“我不!”

    田富民摸了摸她的头:“听话,爷爷不放心。”

    “不。”

    田富民想了想,“那爷爷搬去你一起住。”

    田歌仍然摇头:“不。”顿了顿,她拉住田富民的手,委屈巴巴撒娇,“爷爷,这次真的是意外,我保证以后一定小心照顾自己。其实,我真的一点儿也不疼,我是故意装疼骗孟景的,而且……”

    而且断牙齿痛得她立即清醒,反而避免她被“饱死”,说起来,也算是因祸得福,救了她一命。

    病房里安静片刻。

    田富民突然问:“非那个小子不可?”

    开始田歌没反应过来那个小子是谁,后来明白是孟景,她也开始认真思索。是不是非孟景不可?

    这一生,是不是非孟景不可?

    几乎只过一秒。田歌郑重点头,清澈的眸子里闪烁着璀璨的光亮:“嗯,非他不可。”这一生,在她能呼吸的所有时间里,她都非孟景不可。

    “好,爷爷明白了。”田富民起身,离开之前给田歌掖好棉被,慈爱给她扒平头顶一簇炸毛的头发,“只要是你想要的,爷爷都会帮你办到。”

    只要是她想要的,都会帮她办到?

    不对啊,这话怎么听起来……像强抢民男一样!

    想着田歌掀开棉被,光着脚跳下病床,几步追上田富民,急急问:“爷爷,你要去做什么?”

    “我是想出去打个电话。”田富民回头,“你以为我会像你二叔投资的那些狗血电视剧一样,用钱让孟景娶你?爷爷像那么没创意的人?”

    “不像。”田歌摇头,不失时机嘴甜,“我的爷爷是全世界最聪明、最好的人。”顿了顿,补充,“之一。”

    “真是一个小机灵鬼。”田富民感叹,笑眯双眸,“随我。你是没有印象,你爸他,笨得很,木头疙瘩一个……”

    回忆起第一个,也是他最对不起的一个儿子。田富民霎时打开话匣子,也不走了,重复不知道说过多少遍的田歌她爸——田宁远以前的事。

    田宁远活了二十多岁,不长,亦不算短。然而有关于他的所有,包括一些琐碎的日常,田富民都能如数家珍,一件不落。

    仿佛珍藏着的宝贝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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