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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斯文一听上回的野猪是端翌送的,再看看地上的野山羊,便晓得这端翌啊,肯定是对妹妹有好感,想要讨好妹妹。
否则,哪有可能随便送猎物给人啊?
上回野猪卖了一分银子,这回的野山羊,恐怕不下一分银子呢。
只可惜啊,端翌出现得太晚了,要不然,妹妹若是许给这个人,家里的猎物那还能少得了啊?
夜斯文一边在心里拨拉着小算盘,一边热情地招呼。
虽然端翌当不成自已的妹夫,但是至少人家还愿意送猎物来不是吗?总不能把他往外推吧?
“你是夜萤的大哥吧?在下姓端,附近村里的猎户,今天正好手气好,打了头野山羊,初次登门,若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吧!”
端翌客气地道。
夜萤看着端翌,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点二啊?随手就能送一份大礼给人家?
不过一想他的身份是府城镖局的总把头,便也释然了,这点猎物,人家怕是还不看在眼里。
“哟,怎么好意思呢?端大哥快请屋里坐。妹妹,你再去盛碗饭,人家走了那么远山路,该饿了。”
看到有好处,夜斯文小嘴抹了油似的。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了夜斯文一眼:这家伙,手指被剁了还挺精神的嘛?
端翌生气夜斯文昨天晚上竟然敢对夜萤下狠手,所以最终还是指使赌场的人,硬是剁了一小截夜斯文的手指,这也是给他一个警告和教训。大家的留言我都会仔细看哦,感谢大家对本书的喜爱……
第七十章香喷喷的午饭
据暗卫回来禀报说,夜斯文被剁手指时,鬼哭狼嚎的,吓破了胆。
可是现在端翌看着夜斯文,觉得他还是挺生猛的,活蹦乱跳,一点也看不出昨天晚上被吓破胆的样子。
端翌思量着是不是自已吩咐切的小指太短了,其实也就削了层肉,并没有切掉指骨。他只是想给夜斯文一个教训罢了。
毕竟他是夜萤的亲哥哥,让他生生弄出个手指残疾来也不好。
现在看来,这个教训还是不够啊?
夜斯文一门心思扑在算计那头野山羊身上了:皮可以剥了做双皮靴子,肉的话至少也能卖一分银子吧?马上要入冬了,秋补羊肉可是镇上宽裕人家的最爱啊……
他倒丝毫没有小指会不会再被切断一段的危机感。
若是他知道端翌在肖想他的小指,估计吓得连请端翌吃饭的心情也没有了。
“哟,夜姑娘,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男人都是无肉不欢,一看到八仙桌上绿绿的小葱、如白玉般透明的肉片,端翌不知道怎么就胃口大开。
“爆炒回锅肉,可惜了,没有豆瓣酱,否则更下饭。端大哥,一起吃饭吧?”
夜萤嘀咕了一句,可是端翌是什么耳力,自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把豆瓣酱记在了心里。
夜萤因为哥哥在家里,再说乡下农家也没有城里那般严防死守,所以便招呼端翌道。
“好,恭敬不如从命,夜姑娘,我可是个大肚汉啊!”
端翌一顿饭能吃一斤大米,自诩为大肚汉倒是不为过。当然,往常他带兵领将,厮杀于敌阵中,饭量更大。
“没问题,你尽管放开肚子吃吧,我再现蒸一盆米饭,挺快的。”
夜萤说着,手脚利落地淘了米,果然又蒸了一盘米饭。
三个人就着之前夜萤蒸的米饭先各自扒拉了一碗饭。
虽然没有放了夜萤说的豆瓣酱,但是端翌却觉得,这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炒肉。
肥中有瘦,油嫩中还有嚼头,油而不腻,宫里的厨师都没有夜萤炒得好吃。
吃完饭,又稍等了会,第二盆米饭也蒸熟了,夜萤怀念地道:
“若是有个大木桶就好了,木桶蒸饭可好吃了,米饭中还带着木桶的清香,而且木桶蒸出来的米饭,米候控制得好的话,颗颗结实紧致,再佐以回锅肉、红烧猪脚什么的,真是天下无敌、让人不得不饱餐一顿的美食!”
夜斯文听得吸溜着口水道:
“妹妹,你不如试试做做?不要说米饭了,光是听到红烧肉什么的就让人垂涎三尺。”
其实不光是夜斯文,就连端翌也有这种感觉。
光是听夜萤的描述,就觉得那肯定那很吃。
“呵呵,行啊,回头去找赵家箍个木桶,我可以试着做做。”
木桶蒸饭,在后世一些山区还比较流行,夜萤是下乡采访时见过,也吃过,不过却没有亲自动手做过,所以有点没把握。
“我一会就让赵家箍个新桶。端大哥,回头你也来吃啊!”
夜斯文热情地发出了邀请。
“好的,不知道夜姑娘可欢迎我来叨扰?”
端翌似笑非笑地看着夜萤。
他对于自已的外貌有着十足的自信。
不过,让他讷闷的是,就算他现在不是以王爷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但是到了集镇上,冲着他暗投朱果的姑娘也屡有出现,偏偏夜萤面对着他时,似乎毫无感觉。
端翌哪里知道,夜萤已经把他和傅太医划为好基友,既然人家是幸福的一对,夜萤自然不可能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
而且以夜萤后世的经验,她明白,往往好基友的感情是更边牢不可破的,女子想要介入,那简直是自讨没趣,自找死路。
所以面对端翌的绝世容颜,夜萤虽然也有心旌摇荡的时候,但是却还是牢牢坚守住了底线。
“欢迎,自然欢迎。端大哥,记得到时带点野味,什么山鸡野兔的,到时候做红烧兔肉给你们吃。”
夜萤这一说,立即得到了端翌的支持:
“成,没问题。我这几天去山上多下几个套,山鸡还是很好逮到的。野兔比较猾,要看运气了。”
“哟,端大哥,你有这门手艺,何不教我呢?要是能时不时逮个山鸡野兔去卖,我也不愁吃穿了。”
夜斯文一听端翌说得打猎好象很简单似的,顿时就两眼发亮了。
“成啊,不过在山上做活套什么的,一般都在深山老林里,凶兽很多,你要有防身能力才行,要不然,山鸡没吃到,说不定被虎狼给吃了。”
端翌笑笑道。
他算是看出来了,夜斯文就是个挑肥拣瘦的主,要教会他打猎,估计比教一个营的士兵打仗更辛苦,再说夜斯文没有一点本事的话,进山真的有可能被猛兽弄死,所以他故意这么说道。
“哎,那就算了。既然有虎狼,我可打不过。还是等端大哥时不时弄点野味吃吧!”
夜斯文果然立即软了。
“好啦,吃饭啦,再说下去,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夜萤催促道。
一盆米饭端上来,不一会儿,又被三个人吃光了。
“端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夜萤有点好奇,又顺嘴关心地道,“傅大夫怎么没来?”
端翌心内微酸,咦?怎么问起傅太医了?
“呵呵,这不是正好打到肥美的野山羊嘛,我还要多谢你上一次帮我处理伤口的恩情。要不然,就象你说的,说不定就感染、破伤风什么的……”
端翌满嘴胡扯。
他在北疆战场上受过的刀伤比这还深还长,也没见他怎么样了,当然,发热发烧也是有过的,不过最后也仍然痊愈了。
不过,以夜萤对刀伤医术贡献之功,别说一头野山羊了,就算给她一个封赏或者百亩良田都不为过。
夜萤倒是不以为然,不就是一个缝合术吗?她还缝得歪歪扭扭的,还好端翌的伤口在秘处,一般见不得人,否则,以她的技术,若在后世,早就被医闹闹上门了。
“端大哥,你太客气了,上回的野猪,就足以做医资了。”
夜萤不好意思地道。
“哟,斯文啊,你们还在吃午饭啊?”
就在几个人聊天的时候,突然,一个低沉带着一些阴郁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每天码完字,看大家的留言是作者君的一大享受,感觉到大家浓浓的支持之意,多谢了。每天码字七八个小时,能换来大家的喜欢,也是非常值得的。
第七十一章接盘侠做不做
夜斯文恋恋不舍地放下正好扒完的饭碗,探头向外一看,便热情地道:
“哟,是凤奎啊,一起来吃啊?”
乡下人热情,但这种热情都体现在吃上。见面问:你吃了吗?逢上饭点就说:一起来吃啊!
夜斯文只是客气了一下,凤奎当然懂得这种套路,勉强嘴角向上一拉道:
“不了,我已经吃过了。听说昨天夜姑娘也去三清镇了?我就想问问她在镇上有遇到我妹妹吗?”
“妹妹,凤奎来找你有事。”
夜斯文一听,便把夜萤叫了出来。
夜萤哪里还会不明白,这是凤奎来探底呢,主要是试探一下她到底知不知道吴彩凤去了悦来酒庄后发生的事。
夜萤想了下,便一脸坦然地走了出去道:
“哟,吴大哥啊,我在三清镇上遇到彩凤了,怎么了?”
夜萤一脸蒙昩不解地道。
“哦,夜姑娘,没什么事,彩凤说有在镇上遇到你,我就是来借个锄头的。”
吴凤奎这么说,夜斯文真地以为他是来借锄头的,便去柴房里找了把锄头借他。
夜萤见吴凤奎似乎解除了怀疑,便暗暗为自已的演技点了个赞。
吴凤奎笑笑,道了个谢,正好这时候端翌从屋内出来,吴凤奎看到他,楞了一下,问道:
“这位兄台是谁?应该不是本村的吧?十分脸生。”
“哦,他是附近村里的猎户,不是咱们村的。”
夜斯文替端翌答道。
吴凤奎深深地看了端翌一眼,听到夜斯文说端翌是猎户,便换了一付和善的颜色,道:
“哦,端兄弟,我素也曾在周边打些猎物,只是从来没有见过端兄弟。”
“哦,我在附近的美寨村,过去常年在外讨生活,是今年才回来的,所以你没见过我也是正常的。”
端翌答道。
“哈哈,同是猎户,看来咱们挺有缘的啊,端兄弟,今晚不妨到我家小酌一番?”
吴凤奎突然变得奇怪地热情。
端翌也觉得怪怪的。
他是第一次见到吴凤奎,看对方的面相,也不是一个自来熟的,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了?
“呵呵,我一会还要赶回去,就不叨扰你了。下次吧?”
除了和夜家兄妹,以端翌的身份,自是不屑和一般人称兄道弟的。
“端兄弟,相请不如偶遇,这样吧,不要等到晚上了,现在咱们就去村头喝点小酒,聊聊打猎的事情,斯文也一起来吧?”
吴凤奎不知道怎么的,硬是缠上了端翌,还叫上了夜斯文。
一听有酒喝,夜斯文馋虫就勾出来了,他拉着端翌道:
“端大哥,走吧,难得有酒喝,给凤奎一个面子吧?”
夜萤看出来,端翌不想和吴凤奎应酬,可是偏偏碰上了哥哥这个熊队友,端翌一阵为难之后,只好道:
“好吧。”
吴凤奎脸上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夜萤突然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可是还不容她想清楚,吴凤奎已经连拉带扯的把端翌拉走了。
夜萤在家一阵坐立不安。
吴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