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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找我谈恋爱-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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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思珈近来致力于把宋厂培养成别人家的男朋友,才刚刚迈出第一步,她得好好爱护这棵茁壮成长的小幼苗。
  宋致远这次依然是机器猫的口袋,林思珈后面掏出来的东西,都让她又惊又喜,从护肤品到化妆品,每一件都直击她的内心。林思珈爱不释手的摸着这些“美妆神器”,简直幸福的无以复加。
  午休时分,趁着宋致远停下笔,开始整理文件的空隙,林思珈溜进他办公室,一脸卖乖的问:“宋大哥,你又要出去了吗?”
  “嗯。”见她进来,宋致远手上动作顿了顿,抬头道,“我下午可能不回来了,你一个人在这里……要听话。”
  林思珈不由嘟起嘴,“我什么时候不听话了?”
  宋致远抿唇一笑,继续整理文件。林思珈也不介意,两步上前趴在他的桌上,然后眼神放光的看着他,“宋大哥,你送的礼物我都带回家了。”
  “咳咳。”宋致远不自在的清了清嗓子,点头不语。
  “你就不问问我喜不喜欢吗?”林思珈放慢语调,话尾拖长,撒娇功力如火纯青,宋致远没能抗住,只好如她所愿的问了一句,“那你喜欢吗?”
  “喜欢得不能再喜欢了。”虽然这些东西她还没用上,以后能用的机会也不多,可是拥有就令人幸福的事啊,林思珈兴奋的眨眼睛,“宋大哥送的每一件礼物,都让我爱不释手呢,这是不是说明我们心有灵犀啊?”
  她果然还是“曲解”了自己的意思,宋致远只好解释道:“那些……是我去买口红的时候,售货员建议我买的。”
  “售货员让你买你就买啊,这么随便的吗。”林思珈对他这个回答相当的不满意。
  女朋友的脸就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宋致远怕她真的生气,赶紧补充道:“我猜你应该会喜欢。”
  林思珈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神情,笑容灿烂的冲他道:“谢谢你,宋大哥。”
  宋致远也受感染一般露出了笑容。
  要猜测她的喜好其实一点都不难,毕竟他对象的人生字典里,除了吃喝玩乐,最在意的就是打扮了。宋致远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她更爱穿新衣服的姑娘,有段时间他甚至注意到,她的衣服多到可以一星期不重样。要不是清楚她的衣服都是她二哥免费提供布料,由她大嫂友情加工出来,不用花她自己一毛钱的话,宋致远真会以为她一个月工资全花在新衣服上了。
  不过就算不用她自己花钱,在很多人还保留着一年做两次新衣服习惯的衬托下,他对象爱美和奢侈的作风已经相当突出了,更别提他出发前,她还指定要他送口红。
  宋致远相信,他送的东西不但能符合她的心意,并且是独一无二——别看林二哥宠妹妹跟宠闺女似的,在广州给她买衣服鞋子首饰,好像给她花钱都不叫花钱了。但林二哥即便再宠她,也绝对不可能买那些口红胭脂。
  因为在云州,或者说当下的全中国,描眉画唇的女子走在大街上,都有可能被贴上“风尘女子”的标签。他的对象被家里宠得跟小公主似的,想必她怎么折腾,都不可能跟“风尘”二字搭上边,但也免不了被人评价一声不正经吧。
  林叔他们是绝对不会让她受人非议的。
  其实宋致远也是坚决维护女朋友名声的主力军,这一次却没有把持住,当时在百货大楼听售货员滔滔不绝的推荐,他脑子里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她在他怀里说起要口红时双眼发亮的模样。
  她是真的很期待这份礼物吧。
  宋致远那一刻才恍然大悟,他自己其实也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畏手畏脚的人,否则毕业的时候,他就不会放弃留在北京、甚至出国深造的大好机会,毅然而然的回到家乡。
  档案调回云州后,组织上本来想照顾他,安排他进市政厅工作。坐在办公厅喝喝茶,帮领导写写报告,然后混资历混人脉等待升/官,这样的日子很舒服,也是大部分人都在做的事情,但却不是宋致远想要的。他回云州的初衷是建设家乡,所以选择了他认为未来有无限可能的客车厂,在一线确实又苦又累,但只有这样才有他发挥的机会。
  宋致远这一路做的选择,也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可他还是坚持走下来了,旁人的劝说和不解都只是过眼云烟,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所以现在对于她,也没必要过于关心则乱,比起外人怎么评价,她喜欢什么、想要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宋致远想通了,这才在售货员的推荐下,给她买了不过女朋友一高兴就喜欢缠着他,这让宋致远感到甜蜜又烦恼,好在她有分寸,只在他忙里偷闲的时候溜进来找他玩,宋致远只好勉强劝自己忍了吧╮( ̄▽ ̄“)╭林思珈这次用上了最大的耐心,一直等到放假这天,终于迫不及待的用上男朋友送的产品,给自己画了个美美的妆。
  这个妆非常的简单,因为产品有限,很讲究的林思珈先用雪花膏和珍珠霜打了个底,然后就直接往脸上扑香粉了,她皮肤底子好,有点遮瑕和提亮作用的散粉一上脸,就和皮肤完美融合,脸蛋看起来白净细腻了一个度,瞬间磨皮一样的效果,林思珈都惊呆了,揽镜自照,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简直无法自拔。
  其实像她这样只上一点粉的话,旁人是很难跟化妆联系起来,架不住林思珈自己作死,男朋友送的眉笔胭脂和口红她都舍不得漏掉,一件件往自己脸上抹,看着自己慢慢从清新靓丽的美少女,变成活色生香的大美女,然后就被推门进屋的老妈抓现行了。
  张桂芬看着盛装打扮,光彩照人的大美女先是一愣,差点被她给闪瞎了,接着才意识到这是她亲闺女,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那种!张桂芬同志顿时急了,“你这臭丫头,画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林思珈指着桌上的瓶瓶罐罐,一脸坦然的表示,“我画的妆啊,才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你个小丫头画什么妆。”张桂芬难得有些气急败坏,“这些东西哪来的!”
  “宋大哥送的咯。”林思珈把用过的胭脂香粉都拧上盖子,不紧不慢的道,“这么好的牌子,咱们云州可没得卖,都是宋大哥千里迢迢从广州背回来的。”
  张桂芬不认识这些牌子,但是这些铁盒子做工精致,盖子上还印着漂亮的图案人物,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她便没怀疑林思珈话里的真实性,刚鼓起来的怒气也跟戳破的气球一样消了,还剩一些怨念,“致远怎么回事,好端端的送什么胭脂口红?你这个样子走出去,别人会说闲话的……”
  “买都买了,又不能退,放着不用多浪费啊。”林思珈不高兴的道,“这些东西得要我好几个月工资吧。”
  “这么贵?”张桂芬忍不住咂舌,她闺女三个月工资就一百多了,致远那小伙子看着挺靠谱,怎么花钱就大手大脚。
  林思珈点头,理直气壮的道,“所以我不能辜负他的心意嘛。我保证平时不用,只跟宋大哥出去玩的时候才化妆,好不好?”
  张桂芬只要一想到未来女婿可能花了一两百块钱,都买了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她就觉得心口疼,也没心情说话了,摆了摆手走出房间。
  林思珈只当老妈默认了,再拿镜子欣赏一下自己的美貌,然后开开心心的找新衣服穿,盛装打扮的她走出房间,便被全家人团团围住了。
  上午十一点,说好今天来做客的宋致远,提前带着礼物登门,一进来就受到了未来大舅子们的注目礼。
  已经知道妹妹为什么会这副打扮的林成山他们,全程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眼神的含义翻译过来就是: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宋厂。
  他们都结婚领证了,也没想起过给媳妇买瓶雪花膏,宋厂还没定婚就知道给他们妹妹送口红送胭脂,不是一般的有情调啊。
  宋致远:我不是,我没有……


第73章 第73章 第二个言情世界
  林思珈是一出卧室就被全家人包围住了, 可他们的反应跟老妈差不多, 围观她老半天,净顾着问那些有的没的,连句好看不好看都舍不得说。
  这就让林思珈很不满了。
  林思珈对自己是相当有信心的,今天这副打扮,她自己在房里照镜子时, 眼睛都恨不得贴在镜子上面, 惊艳全场根本不是事。都这样了老爸老哥他们都不夸她两句,要不就是他们审美有问题, 要不就是他们没情/趣。
  于是亲爱的男朋友一来, 林思珈就果断抛弃了没情趣的家人,第一时间迎向了他,热情洋溢的招呼道:“宋大哥, 你可算来了。”
  宋致远已经是林家的老客人了, 却还是头一次感受到对象的热情, 颇有些受宠若惊的看过去, 这一看他就惊呆了。
  对象还是那个对象, 脸上也不像脂粉很浓的样子,可不知道她怎么弄的,皮肤瞬间变得吹弹可破、红润有光泽,眼睛也似乎比平时更加黑亮有神,她脸上改变最明显的只有嘴唇, 一看就知道抹上了他送的口红, 但也不像其他人画出一张红艳艳的大嘴唇, 她的嘴唇上只是上了一些红色,整个人看起来就不一样了,本来就精致的五官,被修饰过后顿时变得惊艳夺目起来。
  宋致远第一次看她看得目不转睛。
  林思珈非常满意男朋友眼底的惊艳,让她在家人面前受挫的信心瞬间又膨胀回来,于是便毫不羞涩的迎着男朋友灼热的目光问:“我好看吗?”
  她最喜欢问这个问题,宋致远都培养出条件反射了,未经思索先点头肯定,点完头才意识到场合不对,他倏地抬头,目光掠过她往后看,就看到她的家人全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宋致远:……
  本来放假日是只有林父在家的,林成国和林成山都会去店里帮忙,但知道宋致远中午要来家里做客,林成国兄弟俩特意提前回家了,临近中午也没什么生意,只留朱玉梅看店就成。
  出于一直以来对宋厂的信任,林父他们本来并没有完全相信林思珈的言论,大家更倾向于她是撒泼打滚、死缠烂打,才让宋厂不得不答应她无理的要求,然而宋致远进门那一幕,彻底打破了他们对宋厂的印象。
  真人不露相啊,原来宋厂私底下就是这么哄他们珈珈的,礼物送到位了,哄得闺女/妹妹这么热情的对待他,当着他们的面都不避讳了。这么想着,林家三个男人心里难免有些吃味。
  仔细琢磨,早先,他们家珈珈都没想接受宋厂当对象,他就知道用吃的哄她了,最后吃人嘴软,珈珈不得不答应他的追求。小手段这么多,也不知道以后结了婚,要怎么哄得她对他死心塌地。
  林家人开始警惕起来,林成山一个箭步上前,隔在两人中间,笑盈盈的冲宋厂道,“致远啊,别杵在门口,来来来坐,我回来后一直找不到时间问,你说我明年去广州或者深圳闯荡怎么样?”
  林成山这也不是随口乱找的话题,从广州回来以后,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就彻底按捺不住了,外面的世界那么大,他不甘心一辈子窝在云州。
  然而林父他们没看过大城市,并不赞同老二去外面闯荡,如果是半年前,老二铁了心要出去,他们反而不敢狠拦,既然同意了让他下海做小生意,在云州还是去广州也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为了生活奔波。
  是老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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