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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陆思珈不请大学同学,主要是因为她打算毕业后在上海定居,现在请了他们,等她被“抛弃”了,不但还要花时间跟大家解释,还可能影响她在未来婚姻市场上的行情,实在得不偿失,就索性不通知了。
周父周母在门口送客,看到陆思珈这么善解人意也很满意,周父马上叫来他的司机,对他们笑道:“这样吧,亲家和珈珈坐我的车回去,见深先去招待同学。”
陆家父母有点受宠若惊,想要推辞时,司机已经开着周父的进口豪车停在了他们面前。周母亲自拉着陆思珈的手送她上车,一边慈爱的道:“寒假总共也就一个月的时间,珈珈有空就来家里玩,多陪陪我们。”
陆思珈乖巧点头。
周见深帮她关上车门,也在外面依依不舍的叮嘱:“到家记得给我电话。”
陆思珈同样笑眯眯的应着:“好啊。”
高中三年,也早恋了三年,周见深对陆思珈非常了解,一看眼神就知道她根本没放心上,回到家多半不会记得给他电话,有心再多叮嘱几句,却被一脸无法直视的周母拉住了,她笑道:“好啦,腻歪一整天还不够呢?还是让珈珈他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被老妈这么打趣,周见深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只好松开了手,礼貌的跟岳父岳母道别。
眼看着车子都离开了视线,儿子还站在那里目送,周母一脸无奈的跟丈夫吐槽道:“你儿子是没救了,好好的一个孩子,见到珈珈就挪不开视线。”
“这说明儿子像我,专一。”周父倒是颇为自得,“所以让他们早点订婚,说不定他们一毕业,就能给咱们抱孙子了。”
“是啊,谁叫他们感情好,早点定下来也好。”周母点点头,心里却多少有点意难平。
陆家那孩子也是她看着长大的,按理说她不该挑毛病,女孩子漂亮、乖巧又懂事,家境差点就无所谓了,亲家夫妻都是人民教师,他们家也算书香门第。
可是陆思珈有个致命的缺点,不太聪明,交赞助费才上了省重点高中,跟她儿子这个高考状元交往了三年,靠着她儿子的辅导补习,才勉强考上了大学,尽管她上的也是本科院校,可是跟她儿子念的名牌大学,差距还是太大了。
周母以前觉得,只要两个孩子感情好,也就不管别的什么了,可这次她看到了儿子的大学同学,尤其是那个女孩子,人家不但是名牌大学,还知书达理,长得也不比陆思珈差,周母内心很是遗憾,要是见深没跟陆思珈在一起,那她未来的儿媳妇,肯定就是像宋天琪这样的好姑娘,说出去多有面子啊。
已经回到了家的陆家父母,并不知道亲家母此刻的心理,但他们的心情倒是差不多,都有那么点后悔。
陆思珈在浴室卸妆洗澡,陆母就坐在沙发上,颇为忧心忡忡的对丈夫道:“怎么定个婚,周家还办这么大啊,我就以为吃个饭而已,老家的亲戚一个都没通知……”
陆父是高中老师,平时在熬夜改试卷,或备教案的时候才会点根烟提提神,这会儿却也把烟点上了,愁眉不展的道:“早说了没必要订婚,他们才念大一,要是感情好,等毕业了直接结婚不成吗?现在订了婚,这要是出点变故,周见深是男人不受影响,咱闺女在别人眼里,可就变成‘二手’的了,她以后还怎么找对象?”
听丈夫这么一说,陆母更加担心了,“我听人说异地恋都没有好结果,见深在北京,咱们珈珈却在上海……”
陆思珈从浴室出来,正好听到陆母这番话,索性甩着半湿的头发,笑眯眯的凑过去:“我在上海怎么啦?”
陆母接住爱撒娇的闺女,摸着她的长发嗔道:“怎么不把头发吹干。”
“我不喜欢用吹风机,妈你帮我擦头发。”
陆父熄了烟,坐过来道:“我帮你们一起擦。”
陆思珈索性转过身,整个人趴在沙发靠背上,享受着父母的疼爱。
听到母亲在旁边问她有没有给周见深打电话,陆思珈笑眯眯的道:“回房间就打,你们刚才说什么?”
“我们在说你这孩子太不懂事,见深家把订婚宴弄这么大,你也不知道通知家里?弄得我们一点准备都没有。”
“我跟你们一样,事先也不知道啊。”陆思珈耐心的解释,她跟周见深说的也是两家吃个便饭,不要声张,谁知道男主角表面上应得好好的,事先也一点风声都没漏,今天却突然把她拉到了酒店。
说起来,陆思珈这么个血气方刚的年纪,和貌美如花的男主角谈恋爱过程中,少不了亲亲抱抱,偶尔也会被勾起些深入交流、为爱鼓掌的想法,可周见深却是耐力一流,擦枪走火的时候陆思珈都想直接对他说“要不就去开房,她不介意的,让她付房费也无所谓”。
可周见深每每在关键时刻自己忍住了,从来没有越雷池半步。
陆思珈不由肃然起敬,不愧是风靡万千少女的言情小说男主角,还没认识女主,就自觉在为对方守身如玉了。再想想原著,男主和女主也直到婚后才完成了生命大和谐,陆思珈就更加理解了,不再没事撩拨周见深。
反正抗战就快胜利了,男主角已经顺利和女主角会师,马上轮到她完美退场,以后就没人拦着她吃肉了。
可惜,原本放弃了男主肉体的陆思珈,在订婚的当天突然被他带到酒店,忍不住又开始浮想联翩了,比如要订婚了,男主打算放下执念,化身为狼,白日那啥……
——不能怪陆思珈饥渴,周见深在小说里是惊才绝艳的男主角,在成千上万的女读者心中是最想嫁的男神,可以说是跨次元征服了三次元和三次元的女性,这身体素质得好成什么样?
陆思珈每次搂着男主劲瘦的腰,再看看他那比她还诱人的臀线,能忍住蠢蠢欲动的魔爪已经很不容易了。事实上要不是看在他为女主守身如玉的份上,她早就把他就地正法了。
现在周见深约开房,正中陆思珈下怀,她都忍不住荡漾起来了,可万万没想到,跟着男主走进房间,等待她的居然不是浪漫的鲜花和烛光,而是一组造型团队,床上也没有玫瑰花,铺满了各式各样的礼服,等着她过来“宠幸”。
陆思珈:……
当然,尽管过程很意外,陆思珈仍然是有惊喜的感觉,女生的浪漫天性让她无法拒绝这样梦幻的订婚现场,他们准备的那些礼服,不但每一件都她爱不释手,尺寸也非常贴合她的身材,还有多种款式供她选择的高跟鞋,又好穿又好走路。
这些细节不仅体现了浪漫,还有用心,只有把一个人放在了心上,才能细致到这种程度。
陆思珈也不好得了便宜还卖乖,否认了父母对她“胳膊往外拐”的评价,又安慰道:“不过这也是他们的一片用心,今晚出席的客人,都在夸我有福气呢。”
“现在是有福气。”陆母摸着闺女又顺又滑的长发,忍不住道,“万一你们以后……身边的闲言碎语不好受啊。”
“不会的,我在上海读书,以后毕业了就在那边找份工作,然后把你们都接到上海去,就不用担心受这些闲言碎语了。”
作者有话要说:趁着我还有几章存稿,你们可以开始商量了,想要哪个时间看更新=。=
顺便,久违的晒一下霸王票(假装不知道这是好基友给的友情票)以及小胖友们给我浇灌的营养液——
=。=扔了1个地雷
第3章 第一个言情世界3
像陆思珈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人,为了改变自己注定杯具的命运,高三那年完全是头悬梁锥刺股,拼了老命的考上了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跟男主所在的北大,当然没有可比性,不过陆思珈却非常满足,因为按照原著,她最多考个省内二本的水平,毕业后又乖乖回到父母身边,在这个不太发达的小城市当着平凡的中学老师。
陆思珈不用经历都能想象,原著的陆思珈和男主退婚后,她身边将充斥着怎样的流言蜚语。
说起来,男主优秀又专情,从校园到职场,收割了无数迷妹的少女心,陆思珈能够成为这个世界里,唯二和他有过感情纠葛的女人,实在不能再幸运了。
所以她将今晚的订婚宴称之为“人生巅峰”——这么说不是因为陆思珈未来不可能拥有比这更盛大的典礼。
她长得这么美,找个有钱的土豪结婚绝对是分分钟的事。只是女人的婚礼中,最有分量的应该是新郎而不是排场,至少她在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到比男主更优秀的对象了。
原著里的陆思珈,因为曾经拥有而幸运,却也因为曾经拥有后失去而不幸,那场和升学宴同时举行的订婚宴,让她成为这座小城里人人尽知、也人人向往的“灰姑娘”,风光无限。
也绝对会在退婚后,让她也成众矢之的。
主角和配角最大的不同,大概就体现在面对逆境时的表现,如果是主角遇到这种事,往往能坚持自我不屈服,最后柳暗花明又一村;而配角一旦被生活打倒,根本没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和能力。
陆思珈最耿耿于怀的,就是在番外篇里,功成名就、意气风发的男主,带着娇妻和爱子回老家探亲,在街上看到他曾经的恋人。
同样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和他公司的很多中年员工一样,秃顶、啤酒肚,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完全不在乎抱着孩子的妻子能不能跟上他的脚步。而他身后的女主人抱着五六岁大的孩子,已经不复白嫩的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在看到男主的那一刻,她浑身一颤,竟然低下了头,那一刻被孩子弄得焦头烂额的女人爆发了巨大能量,竟然超过丈夫的步伐,风一般从男主一家身旁掠过。
整部小说里,让随遇而安的陆思珈唯一不能忍的,就是这篇番外了,她简直无法想象未来的自己,要和啤酒肚还秃头的中年男人在一起,养着一个巨婴一般的熊孩子,明明比女主还小一岁,却被男主形容成“风韵犹存”的存在,说不定他当时在窃喜,幸好当初选择了娇妻而不是风韵犹存的“她”。
好面子的陆思珈受不了这种委屈,在她的设想里,她以后的老公就算不照着男主角的标准,肯定也得是大众级别的高富帅,然后再把她宠上天才行。
秃头啤酒肚她忍不了。
都说幸福是靠自己争取的,陆思珈为她争取的就是离开青阳的机会,希望能摆脱原著里那种生活——高考估分后,陆思珈第一志愿报了东华,第二志愿在北方,第三志愿才是省内的师范,当时她有把握分数上超过了三个志愿的录取线,却也不确定会不会被前两个志愿录取,也就没有声张。
后来陆思珈顺利收到了东华的录取通知书,男主又为她宁愿选上海的学校,也不肯跟他去北京而生气起来,根本没想起来还可以订婚。陆思珈一边忙着哄他,一边在心里窃喜,连订婚过程也被她蝴蝶掉了,简直是意外收获,她对未来更有把握了呢。
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乐极生悲,熬过了地狱般的高三,又没有了订婚的烦恼,陆思珈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像掉进米缸的老鼠,幸福到不知所以。
结果她还没浪够,寒假一回来,男主居然不声不响的向她求婚了。
简直是晴天霹雳——陆思珈真的以为上了大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