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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莲不知道明琇在短暂的触碰下脑子里想了多少东西,只是看她还在傻傻地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明琇回过神来,见自己身上穿着臃肿难看的花棉袄,萎靡不振地瘫在他怀里,而他依然是挺拔的一身,英俊清朗,看上去精神抖擞,半分没有折腾到大半夜应有的疲惫。如此对比下,明琇就觉得有些不服气了。
“青莲,我不要穿这么多,难看死了。”
“不行。你会冷的。生病了更要好好捂着。”
“……”
脱她衣服的是他,现在不让脱衣服的也是他,真是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明琇想了想,“我们不是要赶去符离宗吗?我总不能穿成这样去吧,我要买衣服。又好看又保暖的那种。”
李青莲道:“我们吃完饭就出发南下。等经过大一些的城镇,我们就可以去买衣服了。”
明琇:“以前我毁了容,不敢穿得漂亮,现在我不管了,就是要买很多漂亮衣服,每天出去招摇。”天知道她一个穷得身上只剩下几文钱的人是为什么还能理直气壮。
“当然。明琇可以把四季的衣服都买齐了,又或者把现在到老太太时候要穿的衣服都买全,想买多少都可以。”李青莲顿了顿,“我的乾坤袋里一定装得下你的衣服。”
明琇哈哈一笑,“如果我真要把未来几十年的衣裳都买全,你这次出来口袋里可有带那么多钱?”
李青莲满不在乎道:“不够可以赚。金银算什么,没了总会赚回来的。”
他对金钱的概念一向模糊,认为那不过是“买开心”的东西。一来大匡商贸繁荣,他的家族横断西域商脉,富甲一方,从不缺少钱财;二来他确也才华横溢,各地都有上赶着送他钱的人,哪怕是隐匿真名做出来机械,也有价无市;再者他对物质看得很淡,除了吃饭喝酒挑剔,其余的都不讲究。
锦衣华服穿得粗布麻衣也穿得,宫殿住得茅棚也住得,金轿坐得毛驴也骑得,灵丹妙药服得不靠辅助单凭自己修炼也使得。总之一句话,开心就好——
现在,让明琇开心,他就开心。
明琇噎了噎,既觉好笑,又觉可爱,心道:“莲莲真是好大的口气,你这辈子都没穷过,当然觉得千金散去还复来啦。我五年前跟你碰瓷,也是看准了你是活的散财童子,人傻钱多。真是不好意思啦!”
然转念一想,天才应当被允许不谙世事,哪怕吃点亏,也不算什么。要是李青莲也被逼得成天为生计发愁,满脑子市侩精明,勾心斗角,八面玲珑,那他也就不是他了,那才是现实主义的悲剧。
灶台那边,传来可喜的“咕噜”声,一股让人食指大动的奇香钻入明琇的鼻子里。
李青莲起身道:“粥快好了,明琇,你等一下。”
明琇欣然:“嗯!”
李青莲自幼随父亲去了许多地方,少年时又是坐不住的跳脱性子,可谓是走到哪里吃到哪里,活脱脱一个饕餮食客。同时他酷爱钻研,久而久之,也就烧得一手好菜。哪怕他对当地清淡口味的菜式不甚了解,和当地的厨子请教了几句后,便也做出了地地道道的江南淡口的小葱鸡丝粥。
粥可温?饭可香?
有时候,人的一生栖风宿雨、趁波逐浪,固然也是为了功名利禄,但到头来,拨开那些逐渐累积起来的欲望,人会逐渐发现,其实最初想要的不过是一碗温粥而已。
“莲莲!”明琇趴在窗台上叫道。
由于是朴素的农舍改成的客栈,厨房和卧房之间只隔着一段未经修饰的泥地,两旁一寸土地都不浪费,地里种着菜。李青莲回头的时候,正好打开锅盖,他的面孔氤氲在蒸汽里,竟将这最普通的农村灶房衬得如仙境一般。
“没什么!你不用理我。”
明琇想到了前世在心灵鸡汤里见过无数遍的“岁月静好”,这个词虽俗套,但与她此刻的心情,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四年地狱般的时光,一朝大仇得报,一切尘埃落定。李青莲对她的心意历经艰辛而不改,他的修为回来了,哥哥复活了,大凶也彻底离开了她的身体,生活仿佛已经抵达了一种理想的状态。
谁无暴风劲雨时,守得云开见月明。
她觉得幸福得不可思议。
冬日罕见的太阳透过纸窗挥洒在乡村的泥地上,一室暖光,外头的积雪反射出更多的光,天空也更亮了。碧空澄澈,呈现出一种洁净、浩瀚、包容万物的蓝。
愉悦的笑容爬上了少女的唇,透过蓝天,遥想着一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
以后他们可以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地方隐居,或者就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小村子里过平静的生活。不过李青莲不是闲得下来的性子,他更喜欢云游四方,那他们也可以一起看山川大河,像游侠那样行侠仗义……回到大匡城住也很不错,他们可以一同将只能藏在地下的工厂搬到外面来,让那座机械城逐渐被人认可,将机械发扬光大,甚至修筑铁道,改变时代的步伐……
有千万种可能,但只要和李青莲在一起,都是美好的未来。
哦对了,在此之前,一定要告诉明瑄,她决定嫁人了,嫁给一个全世界最好的男人。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把自己的福气分给明瑄一半,让他也能在这个孤独的世界里找到让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或是事。
那边伙房里的鸡丝粥出锅了,淋上几滴麻油,满屋子飘香,将屋外的狗都馋得“汪汪”大叫。
明琇一个劲地吸鼻子。昨晚被折腾得够呛,一早起来更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忍不住朝柴房喊道,“好了吗?我快饿死啦!”
那边传来一个声音:“还差一道手续,我切点姜末提味,马上来喂饱你。”
也不知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大概是心情疏放,他的语气闲适,全然没有斟酌遣词造句。
听到“喂饱”二字,明琇面上一晒,裹紧了自己的小被子,瑟瑟发抖。
什么东西嘛……
这两个字天生有一种宠溺的味道,但又邪性得很,宠溺中带有一丝丝占有欲和色气。同辈之间一般是不用“喂”这层关系的,当对话的两人,既非长幼关系也非喂养关系,这个词就有了别样的暧昧。
喂饱也可以指那方面。越想越歪,昨晚翻江倒海的场景又重现在明琇眼前,占有,侵入,喘息,沉浮……
粥,做好了。
一碗看上去寡淡的白粥,上面浮着一层香油,撒一把姜末,点缀着翡翠般的小葱。
李青莲将粥碗端起来,放到明琇手中,“尝尝看。”
明琇厚着脸皮,“不是说要喂饱我吗?那就喂我呗。”
李青莲微微惊讶,“为何?让人喂着吃起来多不痛快。”
明琇:“我痛快。”
李青莲低声一笑,盛起一口鲜粥,吹了吹,然后喂到明琇嘴边。
“青莲……”
“嗯?”
“真是太好吃了!我死了!!!”明琇感动道,“这下无论嫁你还是娶你,都没话说了!”
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然后是第二碗,第三碗……直到锅都见了底。
李青莲只吃了两碗,剩下的都进了明琇的肚。
“就快开春了啊。”明琇打了个饱嗝,慵懒地半躺下来,“青莲,等去了千翠坞、等你弄清了留纸条的人是何用意,我们就远走高飞好不好?”
“嗯。趁着去许家的机会,我还想前去拜会许家二老,给他们写一份婚礼的请柬。”
明琇对许柔止的父母委实没有任何好印象。“不用给他们了吧?”
李青莲道:“明琇易舍重生,是不能与任何人说的秘密,这点我绝不会让你父母知晓。可是,再怎么说,明琇也曾是许柔止,是许家的女儿。我未能去你父母跟前下聘、问媒已是极不合礼数的行为了,送一份请柬,只当聊表心意。你放心,我只告知婚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和许家的关系的。”
其实,明琇很想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和许柔止毫无关系,但事实上,她继承了那个女孩全部的记忆,而人的记忆本就是构成精神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以许柔止的精神一直以这种方式,与她共存、共生。
有些记忆甚至已模糊了界限,成为了两人共有的记忆。
如果不是为了替许柔止伸冤,明琇或许不会落到那种境地。此后也一样,如果不是许柔止那些刻骨铭心的痛苦回忆一直刺激着她,她也不会对朱无咎有如此滔天的报仇。
穿越这种事,世所罕见,所以,哪怕她对李青莲如实说明,他也根本不会接受这种完全违背他的世界观的说法。至于这个世界源于一本书,明琇更无从解释,也无从证明。
“明琇曾是许柔止”
她接受了这个说法。
“嗯,或许是该给许家送份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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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东风夜放花千树
《'穿书' 叛道二周目》
/圣城
明琇与李青莲二人一路南下,游山玩水; 快乐的时光就这么悄无声息地从指缝间流走。适逢正月十五; 上元佳节; 钱塘万家灯火,长夜未央。
这里距离千翠坞已经很近了,最多三日后,就能抵达符离宗。两人索性放慢脚步,等元宵过了再启程。
上元庆典为期七天; 期间取消宵禁,万民狂欢。时值戌时,朱雀街上愈发人声鼎沸。画舫载歌载舞,酒楼大摆流水筵席; 全钱塘的酒肆更是慷慨祭美酒于江水; 与江月共欢。
那边仙门权力之争掀起腥风血雨; 九阙支离破碎,正是其余仙门重新割据领地之时; 永安那边; 想必定是暗潮汹涌。可江南这边好似全然没有受影响,普通百姓根本不在乎当权的是谁,只要让他们能每年都能安安稳稳、团团圆圆地过年; 权力爱谁争谁争,和他们都没关系。在历经了种种艰难苦恨,小城里这一派富庶祥和,教明琇唏嘘不已。她已然流连忘返; 恨不得夜夜通宵达旦。
正月半,月色皎洁,民间有元宵着白衣的习俗,白衣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流光缱倦的月白色,衬得女子清丽、男子儒雅。放眼望去,朱雀大街长得一眼望不到尽头,花灯夜放,万家灯火,行走其间的男男女女脸上洋溢着笑容,好似神仙中人。明琇自是要换上美丽的新衣,招摇过市。她穿着流水一般的白色绸缎,上面绣着几朵绽放的昙花,月色在她的衣服上打转,绽放出奇光异彩。行人频频侧目,更有男子赠以鲜花,大胆邀约。明琇见花就收,来者不拒,不一会儿怀里就捧上了数十只白花。
明琇招摇了一圈后,回来向李青莲炫耀:“看看看,这么多花,都是我收到的!出街还不知道,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啊!”她炫耀完了还不够,还要挤兑别人,她推了推李青莲,揶揄道:“青莲,你不行啊,怎么都没收到花呀?”
一路上,也多得是男男女女向李青莲示好赠花,但他不像明琇这么好虚荣,本来就对别人无意,那便绝不会多看别人一眼,哪怕是不容拒绝地抛给他的花,他转眼也就丢了。
李青莲心知明琇因毁容终年以面纱覆面,在女孩儿最爱美的年纪遭到这样的打击,个中苦楚又有谁能想象?而今物极必反,她变美后喜欢招摇美貌,也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