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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秀色之医女当家-第1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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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狄人勇猛好战不是说着玩儿的,上了战场就是不要命的血拼。那股不死不罢休的劲儿,倒是让燕军吃了不少苦头。不过安国公也不是吃素的,多年领兵作战经验十足,也没让北狄占了上风去。
  陆四爷上了战场就如同换了个人,仿佛想起了年少时的一腔热血,举枪杀敌毫不手软。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回点作为男人的尊严和陆家儿郎的骄傲。他在家里窝得久了,一上马立即雄赳赳气昂昂,目光灼灼精神抖擞,杀得兴起,连受伤了都顾不上。
  千军万马,奔腾呼和,厮杀声不绝于耳,浩浩山河就在脚下,举目四望皆为蝼蚁。
  陆非离一剑穿透对方一个副将的咽喉,战场上的他不再是矜贵的世家公子哥儿,而是杀伐凌厉的将军。
  鲜血喷涌的瞬间,他听见一声闷哼,回头一看,陆四爷左肩被贯穿,轰鸣的厮杀声都掩不了那声细碎的骨碎声。
  “四叔。”
  他手中轻轻一挑,便将横贯而来的长枪挑开,一把抓住即将坠马的陆四爷。
  “杀……”
  身后燕军的喊声如雷,双方都杀红了眼。
  陆非离趁乱让自己的属下将伤重的陆四爷带回去。
  陆四爷伤得不轻,但他给自己报了仇,伤了他的是北狄猛将,当时他左肩被穿透剧痛袭来,目光通红,毫不犹豫一枪就赐破了对方咽喉。因此对方军心大乱,再加上陆非离一连斩杀北狄两个副将一个前锋,北狄很快就撤兵了。
  “如何?”
  军营中,安国公焦急的询问。
  老四比他小了足足八岁,从小就喜欢跟在他身边,几乎是他看着长大的。虽说非一母同胞,但兄弟俩的感情却很深。如今瞧着四弟浑身是血面色苍白,安国公掩饰不住的担忧。
  陆七郎也是满目的忧心。
  “还好没有伤到要害。”军医仔细检查伤口后得出结论,他熟练的拔箭,止血,包扎伤口,忙活了大半天后才松了口气,“失血过多,又伤了骨头,需要好好静养。”
  这话一说安国公就明白了,老四是不能上战场了。但他这性子,呆在军营里等着人伺候,肯定也不痛快。干脆就让侄儿送他去延城的国公府。
  陆非离则直接‘假公济私’,让小舅子萧瑞随行。
  上次他回国公府的时候,季菀问起萧瑞。陆非离想着,他俩虽不是亲姐弟,但关系还不错,反正萧瑞现在也不上战场,又无什么重要的事,干脆就让他跟在四叔身边,多多提升武艺,学学兵法谋略。
  四叔为人严苛,萧瑞在他手底下多磨砺磨砺,没坏处。
  ……
  陆非离让陆明回国公府给季菀报了信,让她提前收拾好几间房。等陆四爷伤情稳定后,就动身回了延城。
  陆四爷现在还不能自己下地行动,只能坐马车。未免马车颠簸牵动伤口,所以行程减慢。直到天黑,才抵达国公府。
  “菀姐姐。”
  “三嫂。”
  萧瑞和陆七郎从马上下来,对她拱了拱手。
  季菀点点头,“辛苦了。”
  马车直接从侧门入府,去了陆四爷以前的房间,萧瑞和陆七郎将陆四爷扶着躺到床上。
  古代男女大防可不分辈分,季菀也不能亲自给陆四爷检查伤势,只好拉过萧瑞询问。
  “没有大碍,伤口也已经愈合。但肩胛骨被穿透,军医说可能会影响左臂行动,至于其他,只要休养几个月,也就好了。”
  季菀点点头,这才又问:“你姐夫安排你过来的?”
  萧瑞嗯了声,似乎对陆非离这个姐夫此举很有些不满。
  季菀倒是约莫能猜到陆非离的心思。
  萧瑞才十四岁,年少轻狂,一腔热血,难免有些急功近利。陆非离是从他这个年纪过来的,未免他以后上战吃苦头,才想磨磨他的性子。
  先让他从最底层做起,用心观摩。让他亲眼瞧瞧,战场可不是史书上那寥寥数语就能概括得了的。那是真正的血与泪的拼杀,鲜血和尸体的收割场。
  如果怕,就趁早回去做金丝笼里的公子哥儿。
  季菀便将这些话对萧瑞说了。
  萧瑞倒是没觉得陆非离会诚心刁难他,也察觉到陆非离有心培养,只是他毕竟还年少,心性不够成熟稳重,所以难免心里觉得不大痛快。
  “这几个月我亲眼目睹了战争,死亡,血腥。老实说,最初的时候有些震撼和不知所措。”
  季菀没来萧府之前,萧瑞是长子,素来是长辈们教导小辈的活样本,是府里几个弟弟的榜样。
  但他毕竟没什么阅历,有很多东西,还是季菀教他的,所以他对季菀这个继姐素来亲厚敬重。在军营里没什么熟人,他又不喜欢陆非离总拿看孩子的眼光看他,有什么心事也都憋在心里。这会儿见了季菀,倒是有了倾诉的心情。
  “父亲年轻的时候也上过战场,也受过伤,我看见过他身上结痂的伤口,但怎么都想象不出战争的场面。亲眼见到了,才知道自己以前太过狭隘。京城那般繁华锦绣,却是那么多尸骨和鲜血换来的。”
  萧瑞神情怅然而凝重,语气里有些惭愧和挫败。
  “我总觉得自己所学已足够,可军营里的将领,哪怕只是个小队长,武功都比我好。难怪姐夫总说我太过轻狂自负,不许我上战场。”
  不得不说,在军营里呆的这两个月,萧瑞还是很有进步,知道反思了。
  “所以啊,你更应该好好学武,研习兵法策略。”季菀温声开导,“你别看你姐夫现在率军打仗威风赫赫,他在你这个年纪,也吃过不少苦头。你以为他一入军就上战杀敌?在那之前他可是做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巡逻兵。剿山贼,灭水匪,从失败者提取经验,历经无数战役,才走到的今天。”
  她拍拍萧瑞的肩膀,道:“阿瑞,你现在太年轻,又是在所有人的簇拥夸赞中长大的,难免心中骄傲自满。再加上一腔热血,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受不住打击,这些我都理解。年轻人嘛,其实就是要多经些事儿才会长大。你姐夫一番苦心,都是为了你好。”
  “菀姐姐。”
  萧瑞扬眉,“明明你就比我大两岁,可有时候说话的口气,像给我授课的老学究。有点…”
  还没想到该怎么形容,脑袋就挨了季菀一个钢镚。
  “两岁怎么了?大你两岁也是你姐。”季菀轻哼一声,端着长者的姿态教育他,“你姐姐跟你不一样,你是从小养在富贵乡的公子哥,我可是从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走过的路比你走过的桥还多,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还多。人间百态,我差不多已阅尽。你呢,初生毛犊不怕虎,还早得很。”
  ……
  陆四爷知道自己是不能上战场了,就安心养伤。萧瑞自从听了季菀的话后,感悟颇多,时不时的借着探病的旗号过来请教陆四爷。
  他和陆七郎年纪相近,公子哥的架子也被磨去不少,陆四爷便拿他当自家小辈看,也就没藏私。一来二去,萧瑞倒是和陆七郎混熟了,称兄道弟起来。
  两人正逛园子。
  “我从小在京城长大,见惯了京城的繁华,刚来北地的时候,也不大习惯。不瞒你说,我水土不服,当天就上吐下泻。被我父亲嫌弃了好久,说早该带我来北地体验体验民生疾苦,省得天天窝在家里养得身娇肉贵,跟个女人也似。”
  陆四爷就两个儿子,嫡子给四夫人护得跟什么似的,养得金尊玉贵没半点男子气概。他看了生气,稍微严厉点四夫人就哭闹埋怨。他没办法,索性就不管了,专心培养庶子。见不得陆七郎半点女气,见他身体不适,半点不心疼,反而指着鼻子给骂了一通,然后将儿子丢去新兵营操练。那股狠劲儿,让人怀疑陆七郎到底是不是他亲儿子。
  萧瑞笑笑,“四叔是对你寄予厚望。”
  两家本是姻亲关系,他住在国公府,又在陆四爷跟前学兵法,便随了季菀的称呼,叫陆四爷一声四叔。
  陆七郎从小被陆四爷严苛培养,是个能吃苦的,倒是也没抱怨过。
  “咱们明天去策马吧,也让我看看,你骑术如何。”
  “好。”
  萧瑞颔首。
  两人说说笑笑便想去凉亭坐一会儿,冷不防一个丫鬟提着水桶从旁边小路里走出来,没看到他俩,跨出路口就撞到了萧瑞身上。
  萧瑞下意识的后退。
  哐当……
  木桶倒在地上,水哗啦啦的溢满了青石地板,还有一些溅在了萧瑞的衣摆上,颇为爱干净的萧大公子立即就皱了眉。
  陆七郎已斥道:“毛手毛脚的,成何体统?”
  心中则疑惑,府里怎么会有这么莽撞之人?
  小丫头似受了惊吓,连忙伏跪在地,连连告饶,“奴婢该死,求公子饶命…”
  负责园子的管事嬷嬷很快就来了,一眼见到这清静,心里就明白了七八分,“两位公子赎罪,这丫头手脚粗笨,冲撞了两位公子,老奴这就带下去好好调教……”
  “等等。”
  萧瑞突然出声。
  他看了眼方才花丛掩映的那条鹅卵石小路,花丛不过半人高,完全不够遮挡视线。而且他和陆七郎一路走来,脚步声和说话声那么明显,这丫头不可能没听见。正常情况下,就该放下木桶,退后行礼,却这般莽撞的冲出来…
  萧瑞在军营中的确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郎,但他也是世家公子哥儿,大宅子里那些腌臜事儿,他不是没听过。
  陆家家教严,这他是知道的。陆七郎还没娶妻,不可能近女色。那这个丫鬟,便是冲着他来的。
  “你叫什么名字?”
  他语气淡漠,仔细听,却有一股子寒意。
  陆七郎听出来了,但那小丫鬟没听出来。她颤颤的,微微抬起头来,露出一张娇柔的脸和楚楚泪目,“奴婢采薇。”声音娇娇弱弱的,有一股子江南女子特有的软糯,勾得人心尖发痒,似担心萧瑞不知她名字是哪两个字,又道:“诗经中的那个采薇。”
  还是个念过书的。
  萧瑞嘴角噙起几分讽刺,眼里却是滔天怒火。
  他身边的陆七郎和站在采薇身边的嬷嬷早已黑了脸。这丫头表现得如此明显,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是负责园子洒扫的?”
  这话是对管事嬷嬷说的。
  管事嬷嬷听出了他的怒火,脸色僵硬,“是,少夫人吩咐种植了许多新品种,她负责修剪浇水。”
  萧瑞嗤笑一声,“浇花浇到人身上来了,可真是有本事。”


第243章 发卖(二更)
  这下子,采薇也听出了他的语气里的冷意,脸色悠的惨白。
  萧瑞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阿瑞…”
  陆七郎瞧他脸色就知道不好。萧瑞身上虽无许多世家子弟身上的纨绔之气,但毕竟是金尊玉贵长大的,多少有些公子哥的矜持和脾气。似这等自矜骄傲之人,最是见不得肮脏手段。
  这丫头空有几分心机,却是自作聪明。
  陆家家教严,没人敢在婚前乱来。在京城的国公府里,这些个自持美貌的丫鬟,还能等着主母入门诞下嫡子后有机会博得主子的青睐。可是在这延城国公府,大多时候是没有男主人的。好容易来了个外男客,还会住一段时间,又是世家子弟,可不就让某些人心思活络起来了吗?
  萧瑞才十四岁,哪里识得情滋味?
  这样懵懂的少年,最好引诱。
  再加上这个叫采薇的,长得的确不错,更难得的是有一把好嗓子。若是换个人,没准儿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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