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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米铺够大,资金周转也没有问题,我们完全可以自己种水稻,自产自销!”
南晓很久以前就有这个想法,但因为财力不足,一直没有去实行。
“B地有一块地,一百亩,我以前去看过,非常适合种水稻!你去跟那里的老农交涉,争取以最低的价格买下那块地!”
南晓盯着他道,“只要把这件事做好,你就是沈氏米行的三掌柜!”
杜沛山激动不已:“南掌柜,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信心满满,发誓一定要当上沈氏米行的三掌柜。
南晓给了他一个底价,只要他把价格谈到底价以下就可以。
杜沛山接了任务,欢欢喜喜地走了。
南晓看着他背后贴的纸,笑着摇了摇头,不用猜也知道,这是念锦的杰作。整个米行,除了她,谁还会干这么幼稚的事。
不过,她并没有提醒杜沛山,她也觉得挺好玩的。
打开门正准备出去的杜沛山,“啊”的一声惨叫,愣在了原地。
南晓抬头一看,“噗”一声笑了出来。
“哟,杜领工,你这是怎么了?”
她憋住笑,装作惊讶地问,“怎么满头满脸都是水?咦,这个水盆是谁放这里的?”
“大掌柜,没事,是我自己不小心把水盆给踢倒了!”
杜沛山抹抹脸上的水,狼狈地道。
他刚刚看到沈念锦的背影了,这水盆十成十是她放的。但这事他不能说,要不然岂不成了,打沈念锦的小报告的小/人了。
踢倒了水盆,却把头发给弄湿,这可不是一般的神技!
南晓呵呵笑着,没有说穿,叮嘱他擦干头发,别着了风寒。刚入冬,天气有些寒冷。
吃了哑巴亏的杜沛山,随便擦了擦头发接着去干活了。
沈念锦捉弄人的花样当然不仅仅这些。
她去米仓,在杜沛山要经过的地方拴了一根绳子。
杜沛山正在专心数米袋,没有注意脚下,直接被绳子给拌倒,摔了个狗吃屎,鼻尖蹭的通红。伙计们望着他捧腹大笑 。
“谁干的,有病啊!”
他骂骂咧咧地爬起来。
“我干的,怎样?”
沈念锦双手叉腰,气势汹汹的,反问道。
杜沛山立刻吃瘪道:“没事,怪我自己眼拙,没瞧见这根绳子!”
南晓刚派给了他新差事,他当然不能得罪这位大小姐了。
沈念锦哼了一声走了。
中午,大家伙在一起吃饭。
沈念锦悄悄地摸到杜沛山的身后,蹲下身去,拿一根绳子,把他的小腿和板凳腿系在一起,她系的松,杜沛山正在埋头吃饭,没有发现。
有的人自是看见了沈念锦的小动作,但他们没有出声,准备看杜沛山的笑话。有个人没憋住笑,一口饭喷了出来,喷了一桌子,让其他人骂个半死。
杜沛山也嫌弃地起身,端起碗就走,却是“呯”的一声响,直接连人带板凳一起摔倒。
碗也摔破了,碎片还划破了他的手,鲜血淋漓的。
手划破了倒没事,要命的事,杜沛山磕掉了一颗大门牙。
众人大笑不止,他们也被沈念锦捉弄过,但谁也没有杜沛山这么惨。
杜沛山猜测,这事一定又是沈念锦干的。
他长叹一声,慢慢地爬了起来。
过两天就要去B地,他连去镶牙的空都没有。而且他身上没多少钱,也镶不起好牙,只能等升掌柜了再去镶。
沈念锦躲在门边偷看,见他的手划破,才没有继续捉弄他,悻悻地去找南晓了。她的确还没有玩够呢,好多捉弄人的花样还没有使出来。
直到晚上睡觉,杜沛山脱下外衣才发现,背后竟然贴了一张纸。
那纸上画了一只王八,还写了一行字,我是大王八。
他在心里操了一声,把那张纸揉成团扔掉。这事肯定又是沈念锦那个大小姐所为!人家有钱人就是这样欺负穷人的,把他当猴耍!
今日,他就这样“背”着这只王八,在米行里转悠了一天,所有人都在看他的笑话。没有一个人提醒他,连南晓和许掌柜也没有告诉他。
全米行的人都在欺负他!
杜沛山阴沉着脸,又去把那张扔了的纸团捡回来,他仔细地弄平纸团,小心地把它收好。他要自己时刻记住,今日所受的屈辱。他日,他一定要加倍讨回来。
一直被他当作恩人的南晓,因为一张纸,在杜沛山心里成了一个恶人。
杜沛山一人去了B地。
他离开这日,许掌柜忧心地道:“大掌柜,让杜领工一人去B地,不会出什么事吧?B地那些老农彪悍的很,一言不合就干架,杜领工怕是要吃亏啊!”
那B地,南晓和许掌柜去过,那里的人的确不好说话,不过,要不是因为不好谈,她也不会派杜沛山去。
“这事啊,成不成的倒没什么,我主要的目的,是要磨砺许领工!成不了,他回来继续当他的领工,要是成了,说明他确实有能力,坐上三掌柜之位也就能名正言顺了!”
南晓觉得,杜沛山是能完成任务的,毕竟他还是有一点手段的,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只要把地以低价买过来就行。
中午,南晓带着她家小可爱又去了万盛酒楼。
楼下热闹非凡,叫菜声,催菜声,借过声,声声入耳,倒茶的,上菜的,收拾的,人挤人。
母女俩穿过一楼熙熙攘攘的大堂,直接去了二楼,一间小雅间,是曹万盛特地为两人留的。
这个清蒸狮子头,每日是必点的,天天吃都吃不腻,而且还越吃越想吃。
除了狮子头,就是今日的新菜式,叫辣条蒸肉。
昨日南晓跟曹万盛一起想出来的菜式,大受欢迎。口味有三种,微辣,中辣,和特辣。
沈念锦要尝特辣的,把鼻涕都给辣出来了,还一个劲地夸赞好吃,辣的爽。
酒楼里的香辣味弥散了一条街,众人循着这道辣味而来,挤满了酒楼。
后来,辣条蒸肉成了本年度的爆款。
因为这个爆款,南晓和曹万盛两人又走近了些。
每日吃完午饭,南晓都要在酒楼逗留半天,等吃了晚饭才回去。
这两人又一起研发了诸多大受欢迎的菜式。曹万盛甚是佩服南晓,她就是一个天生的吃货,什么五花八门的菜式都能想出来。
为了感谢她,他每日会送一些饭菜去米行,给那些伙计们吃。其实,他也有讨好南晓的意思。
第32章 被谋害的女商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南晓每日都会带着女儿去酒楼,她和曹万盛之间情愫暗生。
曹万盛终于对南晓表白了。
南晓承认对他也有好感,但她不想再嫁人了,只想等念锦嫁了人,生了孩子,她好给她带孩子,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
“曹老板,其实我觉得,我们如今这种相处模式挺好的,你开你的酒楼,我开我的米行,我馋了上你这里来吃东西,你需要大米就从我那里去拿,我们既是合作伙伴,也是好朋友。这种相处模式很轻松!要是真成了一家人,我感觉有些事情就会因此变味!”
曹万盛笑着道:“难道你不觉得,我们要是成了一家人,相处起来会更加轻松和随便吗?以后你想吃什么,我都可以随时做给你吃!你半夜醒来想吃宵夜,我也会二话不说给你做!”
“这么说,难道不是一家人,你就不会这么用心对我了?”
“你这不是抬杠吗!”
曹万盛仍是笑着摇摇头,“你要是不同意,自然会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拒绝!我的心意已经告诉你了,同不同意就看你心情了!”
他并没有因为南晓拒绝而变的失落。
走南闯北多年,他看待事情比较豁达,南晓不愿意,他自是不会勉强她,也不会因此而伤心失落。大不了,继续打光棍了。不过他觉得跟南晓很搭,不能在一起,心里多少会有些遗憾。
这边,南晓在吃香的喝辣的,另一边,杜沛山在B地,啃着干粮,喝着沟里的水,暗用手段和老农们较劲。
他是以逃难者的身份在这里安顿下来的,住在一间废弃的小屋子里。至于买地的事,他事先知道不好办,所以绝口不提。他自有他的一套办法。
老农们并未怀疑过他的身份。他长相普通,还掉了一颗门牙,身子骨挺壮实,怎么看也不像有钱人,也不像坏人,倒像是经常干农活的百姓。
B地其实就是一座小镇,镇上有二十几户人家。
镇中心有口井,大家吃的都是这口井里的水。
杜沛山偷偷地往井里下了□□。渐渐的,百姓们感觉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总是四肢无力,干点农活就气喘吁吁。
镇上的郎中也看不出百姓们得了什么病,他自己也得了此病,无法诊治。
镇长也觉得奇怪,怀疑是什么东西在作祟,便花钱请来神婆。
这个神婆已经被杜沛山给收买,她说此处有恶鬼作祟,镇民们才会生此怪病。并说自己法力不够,无法驱除恶鬼,让他们另请高明。
一提到鬼,镇民们自然害怕。有些人便决定离开这里,去外地谋生。
小镇上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连镇长也守不住,打算离开小镇。
当小镇上最后一个人离开,杜沛山从破屋里出来,他站在空荡荡的镇子里,咧嘴微笑着,干裂的双唇上渗出了血珠。
杜沛山拖着残躯回到了米行。
这一年来吃的苦只有他自己清楚。
一个破屋里,啥也没有,能坚持一年,也是神一般的存在。
没花一分钱就拿到了地,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南晓自然信守诺言,马上升他做三掌柜。
杜沛山春风得意,心中无比激动,从此以后,他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再也没有人看低他。
B地的一百亩,南晓只是作为实验田。她还要买更多的地,扩展种植。
杜沛山和几个伙计,被南晓派去B地种植水稻。
万事开头难,杜沛山作为先头锋打头阵,自然会很辛苦。等着B地一切稳妥,他就可以回米行享福了,再也不用搬米,只需每日拿着笔记记账,拨拨算盘就可以了。
匆匆地回米行,又匆匆地赶回B地,杜沛山的门牙还是没来得及镶。
在他离开的时候,南晓终于把沈念锦给嫁出去了,虽然沈念锦还是不愿意嫁。
她舍不得娘亲,也舍不得万盛酒楼那些好吃好喝的。要是出嫁了,她就不能天天来酒楼吃饭了。
曹万盛拍着胸脯跟她保证,她想吃什么菜,只要让人捎个信过来,他马上做好给她送过去。
沈念锦抱着他的胳膊撒娇:“还是干爹对我最好!”
南晓惊道:“他什么时候成你干爹啦?”
沈念锦俏皮地眨眨眼:“我们悄悄认的亲!”
曹万盛哈哈大笑,摸着念锦的脑袋,宠溺道:“女儿乖,干爹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母女俩人说悄悄话,南晓问女儿:“你什么时候认的干爹啊,娘怎么不知道呢?”
“刚认的啊!”
“啥?”
沈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