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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弃妇桃花多-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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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子。

    程冉冉点点头。

    “恩,就是上次给你吃的梅子干那些。”

    说着程冉冉从袖子里掏出来一罐水果罐头:“这个里边也是果子,你尝尝看。”

    墨璃接过那罐水果罐头,看到瓶盖上一个箭头,就顺着那个方向拧,罐头盖子轻松就被他打开,眼看墨璃拿着小罐头就要往嘴边送,程冉冉赶紧制止了他。

    “你等会,我给你拿个勺子来。”

    墨璃就等着程冉冉从屋子里拿来了勺子,从罐头里掏橘子吃,清凉爽口,比橘子本身更甜,却完全不腻,让人吃不厌,一点酸味都没有,泡制很浓很甜。。

    不出意外的一整个罐头瞬间就被墨璃掏空,汁水都没剩下。

    桔子,好吃。

    “那是自然,这些东西比皇宫里的东西都好吃呢。”程冉冉得意的嘴角上扬。

    墨璃点点头,表示认同。

    等水烧开了以后,墨璃让程冉冉先洗,程冉冉也没有拒绝,就快速洗了个澡把盆给了墨璃让他洗澡去了。

    墨璃正在外边打水,弄好了以后就把盆子弄到屋子里去,正在自己房间里脱衣服忽然门被推开了。

    他迅速把脱了一半的衣服拢上去,拢衣服的时候被程冉冉推开门的时候刚好瞧见,砰地一声,门再次被程冉冉用力关上。

    程冉冉站在门外脸红的就像熟透的西红柿,手里紧捏着一块香皂,好不容易平复下来之后,她正准备离开,屋内才传过来墨璃敲门的声响。

    这估计是问程冉冉过来干什么的,程冉冉刚平复下来的心瞬间又开始打鼓,但不能扭头走掉啊!

    于是程冉冉打开门,面对墨璃把手里的香皂递了过去:“给你,这是沐浴用的。”

    墨璃愣。

    她手里的东西……

正文 028章:头一次用香皂的墨璃

    028章:头一次用香皂的墨璃

    墨璃接过香皂,盯着手里奇怪的一块东西看,明显是不太懂怎么用。

    “拿这个在身上擦一遍,然后洗干净。”程冉冉示范了一下。

    墨璃点点头,然后程冉冉就转身出门去了。

    在屋子里把衣服脱了进盆子里洗澡,墨璃看着那块泡在盆子里就变得滑的他捏不住的东西,有点奇怪。

    怎么感觉这个东西在水里越泡越大?难道这东西还会喝水?

    莫名的,墨璃有一些害怕。

    可又想到这是程冉冉给他用的,觉得不能给丢了,就赶紧从盆子里捞出来,按照程冉冉说的浑身上下擦了一遍。

    淡淡不知名的香气迅速弥漫着整个房间,墨璃拿起那紫色的四方块,翻来覆去的打量着。

    虽然用起来吓人,但是这香味真的很不错。

    回想起那女子的容颜,虽然丑,可却别具一番女人韵味。

    墨璃在房间里洗澡的时候,程冉冉正在厨房里忙活一道菜,等到墨璃出来坐到堂屋里的时候,桌子上已经摆上了一盘香喷喷的菜。

    闻着桌子上勾人的菜香,墨璃忍不住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很筋道,味道也很好,墨璃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

    “洗好了?”程冉冉这时候端着两碗面条汤进来,看见墨璃正在吃菜。

    墨璃点点头。

    程冉冉把面条汤放在桌子上,自己就坐在墨璃的对面,指着墨璃筷子夹的菜。

    “这道菜味道怎么样?”

    墨璃点点头。

    当墨璃吃下去准备继续夹菜的时候,程冉冉坏心眼的说道。

    “这就是猪大肠做的,这道菜叫麻辣猪肠。”

    墨璃脸色一变,吃进嘴里的猪大肠差点吐了出来,可也没咽下去。

    “噗,”程冉冉一下子没忍住,笑了出来,看墨璃脸色有点不太好,慌忙给他解释起这个猪大肠来。

    “猪大肠其实是个好东西,性寒,味甘,可以润肠,止小便频数。《本草蒙筌》也写到了猪大肠的功效。人的眼睛就是被那坨猪屎糊住了,其实这是一道很好吃的菜。”

    墨璃听着程冉冉的话,心中的呕吐感觉稍微好了点。

    红红绿绿色香味俱全的猪大肠就在眼前,只要伸手就能夹到……

    墨璃最终克服了对猪大肠的恶心,反正处理过的猪大肠也没什么味道,就和普通的肉差不多。

    “猪大肠其实做起来很好吃的,过几天我用猪大肠做出来的腊肠你还可以再尝尝。”

    程冉冉看墨璃的表情有所松动,接着耐心说服墨璃猪大肠其实是个好东西。

    墨璃淡淡的点点头,倒也不是那么排斥了,同时对另外一件事在意起来。

    墨璃蘸水在桌上写。

    你会医术。

    因为墨璃不会说话,程冉冉已经习惯性的在桌子上一直放着一碗水,用来他方便写字。

    程冉冉想着自己也稍微会点医术,就点点头:“恩,略知一二而已。”

    墨璃眼里露出诧异,接着写。

    没想到。

    程冉冉眨眨眼笑道,“你没想到的还多着呢,要是有一天我把你的哑疾治好了,你怎么谢我?”

    墨璃却淡淡摇头,写。

    治不好。

    程冉冉却没多在意的继续说,“总有一天我会治好的。”

    她指着一旁熬的药:“吃了饭把药喝了。”

    黑乎乎的药,真让人不舒服……

    不过,对于程冉冉自信能将他哑疾治好的事情,墨璃也没在意。

    两人吃过午饭后,程冉冉就出来院子里,开始摆弄那一堆猪大肠来。

    墨璃决定跑出去打猎,回来的时候看到程冉冉正在往猪大肠里塞东西,塞过的猪大肠都是鼓鼓的,中间被一段一段的绳子系上,就像一段段胖乎乎的莲藕。

    “回来了?”程冉冉抬头看见墨璃,就叫他过来帮忙,“你把手里的东西放下,能不能过来帮我个忙?”

    墨璃点点头,把手里的兔子什么的放好就走过去。

    “你先牵着这根绳子,从院墙上签到房檐上,搭出一根线来。”

    程冉冉拿出来一根细细的绳子交给墨璃,墨璃接过,程冉冉没听见声响,再抬头的时候墨璃就站在院墙上找个地方准备系绳子,低头看看院墙下边,没有凳子。

    那墨璃是怎么上去的?程冉冉奇怪的抬头看着,见墨璃系好绳子,脚下一蹬,程冉冉看的分分明明,就是轻轻蹬了那么一下,然后墨璃整个人就飞到了房顶上稳稳的站住了脚,开始系绳子的另一端。

    程冉冉其实是不太相信古代什么轻功的存在的,如今亲眼看见了,不禁惊讶的双眼瞪大了盯着看,眼神跟随者墨璃又从房顶上下来。

    “墨璃,你会轻功?”

    程冉冉问。

    墨璃淡然的点点头。

    程冉冉愕然。

    “暗器呢?”程冉冉瞬间就来了兴趣,开始各种问起来。

    墨璃再点点头。

    程冉冉再愕然。

    墨璃奇怪的看着程冉冉,找来一根树枝,写。

    怎么。

    “没,我没见过会轻功的,觉得好厉害。”程冉冉诚实的说。

    墨璃:……。

    忘了,为什么会。你想学,我教你。

    程冉冉倒并不在意这个,她又不闯荡江湖,会不会武功没事。

    把注意力重新放到自己手边的猪大肠身上,希望它的味道和自己预想的一般好。

    “你把这些弄好的,就是像莲藕一样的猪大肠挂到绳子上,晾起来。”

    虽然对猪大肠,墨璃还是有“成见”,可也不上会嫌弃了。

    他直接就过去拿起来猪大肠,跳一下,跳一下的,把所有猪大肠都挂了起来。

    “终于弄完了~”

    程冉冉弄好最后一根,看着挂了半个院子的猪大肠,长出了一口气,外边已经接近黄昏。

    一般这个时候,古代人都是不吃晚饭直接睡觉的,但有着现代习惯的程冉冉绝对不可能不吃晚饭,于是这时候她就去生火做饭去了。

    墨璃和程冉冉生活的久了,也习惯吃一顿晚饭,就跟着来厨房帮点忙。

    “墨璃?”程冉冉看着蹲在锅台前边的墨璃奇怪的问:“你在做什么?”

    墨璃扬起头看了一眼程冉冉,然后在地上写。

    火机,坏。

    程冉冉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给他解释这是火机没油了,只好换一种说法。

    “这个是用一次的,你看,”程冉冉从袖子里掏出来另一个火机,“这里边有像水一样的东西,要是这个东西没有了,火机就不能用了。”

    墨璃似懂非懂的接过来,一按,果然那个新的火机就又着火了,墨璃在这边轻易的点着了火,添了几根柴火就坐在锅台面前看着烧火。

    “墨璃,你喜欢吃什么啊?”

    里面传出来程冉冉的声音,还有切菜声。

    墨璃面无表情的思考了一会,走进厨房蘸了水在案板上写。

    凤凰玉米羹,水晶豆腐,红梅珠香金丝酥雀

    看的程冉冉只觉眼晕,连忙摆摆手,“这是什么菜名?”

    墨璃摇摇头,写。

    忘了,记得好吃。

    程冉冉尴尬的笑道,“那个……我不会做。”

    墨璃摇摇头,写。

    没事。

    程冉冉看着墨璃写在案板上的字,忽然想到一件事,墨璃整天这么写挺麻烦还写的不能随时随地,要不要教他用一下后世的笔?

正文 029章:美男都是为她梁玉打造的!

    029章:美男都是为她梁玉打造的!

    教墨璃用软笔写字的想法在程冉冉心中生根发芽以后,她一直惦念着。

    饭后,趁着外面天色还有光亮,程冉冉将墨璃喊了出来。

    “这个是笔,和毛笔一样的功能,但是不用墨水。”

    程冉冉将软笔和一本小小的白色便签本放在桌子上。

    便签本大概只有墨璃的手掌大,可以轻易的放进袖子里。

    “这个是纸,把字写在这上边。”

    墨璃接过程冉冉手里的笔,和他见过的毛笔不一样,但都是细细的杆儿,拿着那支笔在白色的纸上画时,果然可以画出痕迹来。

    但痕迹都是一般粗细,墨璃拿着那只黑色签字笔在手中摆弄了两遍,就能熟悉的拿着笔写出来字,并且写字速度还挺快。

    很好用。

    墨璃在纸上写道,他又写了一句:这纸的质量很好。

    看向程冉冉的眼神,也满是深意。

    对此程冉冉粗心的并没有在意,她以为墨璃只是“单纯”的纸好用,于是开心的和他说。

    “这两样东西可以放在你的袖子里,你什么时候想写字,想和我沟通,随时能拿出来写字。”

    看着墨璃拿着软笔在纸上运用自如的模样,程冉冉不由自主的感叹。

    “你能适应软笔写字,让我很意外,而且你写的字还挺俊秀的。”

    她小时候学会握笔写字也是一件挺久的过程,软笔更甚,写出来的字,总是和挤在一起的小蝌蚪似的。

    看着他这么快适应软笔,写的字又好看,程冉冉猜测墨璃之前应该是一个经常写字的人。

    古代会写字的人,通常是寒门学子或者非富即贵。

    墨璃,会是哪一种?

    程冉冉脑中闪过千百遍心思时,墨璃却还在为程冉冉方才的话感到不解。

    为何要意外?

    “和你以前用的毛笔不一样,手握笔的姿势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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