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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只想搞事业[快穿]-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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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靖:“且说来听听。”

    他不敢随意应允。

    天子金口一诺,断无更改之理。

    林夏看着场中的剑光与铁甲,道:“皇兄,我想带走一人,随我一同前往北狄。”

    萧靖一惊。

    阿宁何出此言?莫不是,与羽林军中的某人有了私情?

    倘若真是如此……

    他的目光一暗,

    绝不允许!

    “皇兄,”林夏见他犹豫,问,“可有为难之处?”

    萧靖按捺住脑中思绪,笑道:“阿宁看中了谁?”

    “那个……”林夏遥遥一指。

    萧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少年英姿勃勃,正把一张大弓拉成满月的形状,可见臂力极佳。

    他蹙眉,“是谢家的老幺……”

    想不到谢家满门功勋,族中子弟居然如此不检点!

    林夏点点头,补充:“旁边的那个牵马人。”

    “哈?”萧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林夏重复:“我想带走那个牵马的。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她当然知道,但是装作不知道。

    此人名叫谢承影,虽然现在只是一个奴仆,但是天生将才,在书中将会大放异彩。

    他的厉害之处不在于武艺,而在于熟悉北狄人的生活习惯,方向感极强,相当于自带gps,在茫茫草原之中,从不迷路。

    其他将领带兵出塞,往往连北狄人的营账都找不着,在草原上面转悠半天,最后无功而返。

    只有他,多次率领轻骑数百人,直捣黄龙,屡立战功,在整本书中,简直就是bug一样的存在,

    萧靖忍不住问道:“阿宁为何要带走那人?”

    林夏一本正经地胡说:“我觉得,他像是真心喜欢马的样子。我想让他帮我养马。”

    萧靖:“……”

    虽然完全不信,但是又不得不信。

    即使阿宁的审美品味异于常人,到底也是一个金枝玉叶,向来眼高于顶,断不至于相中一个卑贱的奴仆。

    这么一想,萧靖放心了,笑道:“既然皇妹喜欢,有何不可。我让人吩咐下去便是。”

    林夏微笑。

    很好,如今,要人有人,要物有物,万事俱备,只欠搞事。

第 12 章

        丹阳公主出嫁那天,盛况空前。

    皇帝带领百官,亲自送行。

    载着嫁妆和侍从的马车,一辆接一辆,贯穿了整条朱雀大道,从北城门一直排到南城门。可谓是赚足了面子和里子。

    萧靖本人更是千般嘱托,万般叮咛。

    林夏“嗯嗯”答应,眼睛却不时地看向长龙一般的车队,眼泛绿光。

    这里头得有多少宝贝啊。

    要是能够卖去其他位面,就算扣除大量佣金,也能赚一大笔钱吧。

    就是可惜……唉,暂时动不了。

    偶尔拿一两件还可以,多了的话,恐怕引人怀疑。

    眼下想要赚钱的话,还是另想法子吧。

    出了帝都,一路向北。

    此刻,正是夏末秋初之际,天气转凉,惠风和畅,宜出行,宜郊游。最好一路走走停停,看遍中原大好河山。

    林夏本来是这么计划的,等到上路以后,才发现计划赶不上变化。

    因为古代的出行方式实在是太糟糕了。

    哪怕走的是官道,路面也是凹凸不平的,时不时还冒出一个深坑,更不用说有时候没有官道可走,只能走泥巴小路。

    而且,越是向北,路况越差。

    有时候甚至连路都没有,满是齐膝深的杂草,得一边开路,一边前进。

    她坐在马车里面,感觉屁股都被颠成两半了,坐也不是,躺也不是,只能咬牙硬抗。

    实在抗不住的时候,林夏也想过其他办法,比如:骑马。

    马背上面虽然也颠,但是比轮子做的马车要好很多。

    然而,等她尝试了之后才知道,骑十来分钟还好,但是一骑几个小时的话,大腿内侧就受不了了,在马鞍上磨得生疼。

    林夏心如死灰。

    罢罢罢,还是屁股受罪吧。只盼能早日到达目的地,就可以宅在屋里不动了。

    几个月之后,送亲的队伍终于抵达叶城。

    这里是北狄和南楚的交界处,也是两国屡次交战的地方,更是签订叶城之盟的所在。

    按照事先约定,北狄王派出的使者将在这里迎接丹阳公主,将她护送至王庭所在。

    然而,尚未进入叶城的时候,就有人前来禀报,说是大雪封路,北狄使者过不来,请公主在叶城之中等候几天。

    林夏:求之不得,正好休息一下。一把骨头都快颠没了。

    叶城建于两个高大的山脉之间,是通往帝都的必经要道,易守难攻,是历代王朝的重点经营对象。

    往日的叶城,不但有重兵把守,城墙巍峨,还有繁华的互市,大片的耕地,可谓是集军事、农业、商贸三大功能为一体的边陲重镇。

    然而,在经过北狄的多次侵扰之后,往日荣光不再。

    林夏从城外一路行来,只见田地荒芜,房屋破败,人口稀少,一片衰败的景象,至于传说中的互市,连个影子都没见着,就连叶城守军的数量,也远没有想象中的多。

    她在叶城太守朱密云的带领下,进入城中。

    道路上,行人不多,个个衣着破烂,在凛冽的朔风之中,裹紧了外袍,艰难地顶风前进。

    丹阳公主的车队甚是招摇,一辆接着一辆,隆隆驶过长街。

    然而,大多数人只是抬眼一看,便低下了头,冻得红肿的脸上,是一派漠然的表情,与帝都百姓的围观热情简直形成鲜明的对比。

    林夏等人来到一处占地颇广的宅邸。

    此宅本归前朝的叶城首富所有。他弃家逃亡以后,便荒废了下来。为了迎接公主的到来,朱密云特地命人修葺打扫一番。

    灰尘蛛网一去,枯枝杂草一除,这个黑瓦白墙的宅子,便显出几分昔日高门大户的气场来。

    朱密云见丹阳公主神情淡淡,以为她对此处不满,恭恭敬敬地说:“若是公主不喜欢杨府,也可以去下官的太守府中暂住几日。”

    林夏道:“不用了,就这里吧。”

    开什么国际玩笑,她现在全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恨不得马上找个地方躺下。

    林夏在一群人的前呼后拥下,朝大门走去。

    她刚一抬起脚,忽听一声长长的马嘶,紧接着,有孩子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晕,哪来的人类幼崽?

    林夏收回脚,转头,朝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

    墙根下,一匹名叫疾风的白色骏马旁,趴着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正哭得稀里哗啦的。看他的造型,应该是被疾风踢了一脚,摔了一个大马趴。

    林夏正要询问详情,就见到一个妇人急急地跑了过来,一把拎起小孩,照着他的屁股拍了两下,低声斥道:“不要哭了。公主殿下在此,休得无礼。”

    那孩子马上闭嘴,但是一时止不住哭声,憋得小脸通红,梗着脖子,嗓子那里狠狠地抽了好几下。

    妇人大急,一把捂住他的嘴巴,神色惶恐之极。

    朱密云的脸色早变了,怒道:“你们是哪里来的贱民?”

    妇人赶紧跪下磕头,“启禀大人,奴婢是奉命过来打扫房间的。”

    朱密云不耐烦地挥挥手,“还不赶紧滚一边儿去,惊扰了公主,可是抄家灭门的大罪。”

    妇人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抓着儿子就走。

    然而小孩太小,跟不上她的步子,被拖了两下,不知哪里疼痛,忍不住又嚎了两声。

    妇人哽着声音说:“走啊,快走啊。”

    再不走会死的。

    林夏从未遇到这种情况,呆了一呆,这才反应过来,正要开口,忽见旁边又闪出一人。身形高挑,五官清秀,一双眼睛灵动之极,正是谢承影。

    他抓住孩子的肩头,扶了一扶,让他站稳,然后面对着林夏,跪了下去,道:“公主,是我让这孩子把疾风牵去马厩的,没想到令它受惊。错不在他,在我,您要罚就罚我吧。”

    朱密云见状,不甘落后,也行了一礼,“公主,是下官办事不利,不应让这些贱民在此逗留。请公主责罚。”

    一时间,现场气氛凝重之极,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诚惶诚恐的表情,哗啦啦地跪倒了一片。

    林夏:“……”

    她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你们这些家伙惶恐个毛线啊……算了,不想和你们说话,她现在要去关爱一下人类幼崽。

    林夏一步一步,向那孩子的方向走去。

    其他人只见她面无表情,目光冷漠,不晓得心里如何不爽,纷纷吓得直打哆嗦,只盼她在处理那对母子的时候,不要殃及太多旁人。

    林夏走近了一看,那孩子衣衫单薄,露在外面的皮肤冻得青一块,红一块。鼻涕眼泪糊了一脸,两只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惊恐之色,嗓子里面仍然时不时地抽泣一下。

    他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巴,朝母亲怀里靠了靠。

    林夏忍不住轻轻皱眉。

    这个宝宝过得也太惨了吧。

    在二十一世纪,幼崽是一种颇为金贵的存在,不但需要大人的精心呵护,还需要全社会提供关爱。

    所谓“再苦不能苦孩子”,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

    此刻,面对一个连温饱都没得到满足的娃,林夏本能地感到不适。

    她在兜里摸了摸,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蹲了下来,递给那孩子,“给。”

    小孩一脸迷茫地接了过来,摊在手上,不住打量,连话都忘了说。

    林夏这才想到,人家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肯定不知道如何使用。

    她把大白兔拿了过来,剥开糖纸,说道:“张嘴。”

    那孩子把嘴巴大大张开,林夏将糖放了进去,然后满意地看到,小孩的眼睛突然一下睁大了。

    “糖好吃吗?”林夏问。

    小孩狂点头。

    甜,真甜!

    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甜的东西,而且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太好吃了!

    他小心翼翼地含着糖,舌头都不敢动一下。生怕一不小心,这个甜甜的味道就没有了。

    “你叫什么名字?”林夏问。

    “我叫文小毛。”那孩子道。

    其他人听着两人的对话,已经石化了。

    公主在干什么?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以为她在赐毒。

    但是看那孩子的表情,实在是没有半点痛苦之色。

    所以……如果没猜错的话……她是在哄小孩吗?

    不……不会吧。

    大楚朝最最尊贵的金枝玉叶,居然在哄一个贱民的小孩!

    然而,更令他们震惊的事情还在后面。

    林夏把剩下几颗大白兔都掏了出来,塞到文小毛手上,道:“拿去吧,慢慢吃。”

    文小毛愣了一下,激动起来,捧着大白兔的双手都在微微颤抖。

    林夏摸了摸他的脑袋,淡淡一笑。

    文小毛的胆子大了起来,趁机问:“公主,我可以把这个给弟弟吃吗?”

    林夏这才注意到,那妇人身上还背着一个孩子,超级小的一只,软软地趴着,眼睛微睁,不哭也不闹。

    林夏道:“不行哦,你弟弟太小了,会噎住的。”

    文小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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