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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桀……
“看你心情似乎不错,生意谈的很成功?”
“呐~泰纳很喜欢尼尔这个独生女儿,多亏了你,把无知少女哄高兴了,我才能事半功倍!”
“啧啧……J哥,没有我,你一样可以……大不了自己上呗!没准还能抱得少女归!成为泰纳家的女婿……”
“我看你是在吃醋!”
“……”
他双眸清澈见底,到底醉没醉?这一刻,辛玖玖不敢确定,沈桀铁臂一紧,将她箍在怀里,影响她走路。
“我们就这样溜达回去?”
“怎么?累了?”
你跳两支舞,溜达好几圈大使馆试试!辛玖玖一狠心,挣脱了沈桀的钳制。
“如果J哥不累,那便踏着月色,溜达回去吧!我打算坐黄包车了!”
“……”
辛玖玖拦车离开,沈桀脸上的痞笑再也挂不住了,连忙拦下一辆黄包车追了上去。
烟花间还是老样子,晚上才是生意最红火的时候,辛玖玖从后门进去,沈桀便跟着进来,想来,谁是大哥,谁是跟班小弟,已经不言而喻。
“J哥,你干嘛跟着我?”
“我还是想问问你,愿不愿意成为真正的阿嫂!”
“不是我不愿意,而是你精虫上脑!”
柔软的牛筋底,登在楼梯上,发出噔噔噔的响声,大佬死皮赖脸的贴上来,辛玖玖没办法赶他,又因为本身任务,以及前世的缘分,便懒的再管他,任由他在她屋子里,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毛手毛脚,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说真的,你的闺房,还算有些女孩的样子!”
“小妹们收拾的,和我没多大关系!”
“那你喜欢什么样子的?我尽量满足你。”
“我想睡觉,J哥能不能满足我?”
沈桀双眼发亮,闪着掠食者的光芒,那副开心模样,就差摇尾巴。
“当然能满足你!”
“那你可以出去了!”
“原来你喜欢野战!”
“……”
无法交谈,果断放弃!
第262章 黑道教母(30)
辛玖玖把他赶至门口,沈桀胳膊撑着门框,才制止这场调戏与反调戏。
“我不闹了,你别赶我,我是有正经事的!”
“什么事?”
“关于那笔生意!”
静谧的空间里,男人开着窗抽着烟,呼出一口轻薄的烟雾,女子坐在梳妆台,把玩着那把仿制的毛瑟手枪。
就在刚刚,他们制订了一套军火交易的方案,如果可以,这将是流氓二代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到时候,我会点给你人……”
“高飞都不告诉,就跟我商量,J哥把赌注压在一家,就不怕赔的倾家荡产?”
“是你说的,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但倘若……你敢黑我,只要我不死,你就别想活!”
沈桀忽然转身,一掌拍在辛玖玖把玩的那把毛瑟上,辛玖玖吓了一跳,手枪就这样,被对方按死在桌子上。
“小阿嫂,我还是想……干你!”
“……”
刚刚那一瞬的杀气,此刻全然换上了一副不正经的痞气,让人恍然以为,刚刚的都是错觉,但他的手,确实压在那把枪上……
辛玖玖手指颤了颤:“我想学射击,你会不会?不会给我找个老师教我!”
“嗯?”
“我要是上海枪王,刚刚你早已死在我手上一千八百次!”
说的是,刚刚他就这样背对着她,而她在把玩枪,如果她想杀他,实在轻而易举!
沈桀顿了顿,抽了一口烟,把烟蒂扔到地上,随脚踩灭,捏起辛玖玖的下巴,毫不犹豫的吻了上去,辛玖玖睁大了眼睛。
卧槽,恶心不恶心?!
见过互相喂巧克力的,见过吃一根面条的,还没见过喂烟的!
滚!!!放开我,呛死了……
“咳咳咳……”
辛玖玖捂着胸口,剧烈的咳嗽,眼角迸出了眼泪都不自知,在心里问候了沈桀的十八代祖宗,依然不能消气。
“沈桀!你TM有病吧?!”
她气,气他行为乖张,气他口无遮拦,气他强势进驻她的内心。
而他却被她懊恼的模样逗到,一阵笑。
“哈哈哈哈……”
“神经病!”
“最爱小阿嫂爆粗口的模样!”
“变态!”
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种人,正经和不正经起来都不是人。
这一次,辛玖玖可不再管沈桀怎么撒泼甩赖,果断把他轰了出去。
两扇门合上,门栓插好,她靠在门框上,静静思考。
隔天,天气依然大好,而转眼就是一周。
外国黑人卖的冰糕,用了奶油和乳酪,甜甜腻腻,小孩子吃过一次,便再也不肯吃绿豆汤、碎冰渣。
“阿妈阿妈,我想吃冰糕,想吃冰糕……”
一个冰糕1角钱,足够他阿爸拉着黄包车跑上1英里,妇人怎么舍得给小孩买冰糕。
小孩不依,少不得一顿打骂。
“小赤佬跟屁虫,脱底棺材回家要被阿爸吊着打!”(小鬼跟屁虫,有钱就花光,回家被老爸吊打)
妇人的骂声,伴随着小孩的哭泣,却在这时,两位少爷走过,小少爷身上掉下一角钱,不多不少,足够买一只雪糕……
妇人眼珠子一转,悄悄过去,将一角钱踩在脚下,待到那两位少爷消失在街头,才把钱捡起来。
“小B养子,就一次啊!”
第263章 黑道教母(31)
沈桀看着身边的女孩,那1角钱,是她故意掉下。
“你又做什么傻事?”
“心情好,不行啊?”
“呵!”
拐角的暗巷里,三个小赤佬对着一个小孩拳打脚踢,嘴里骂咧咧的喊着小瘪三找死。
沈桀伸手拦住身边女孩的肩膀,问她。
“这一次,你为何冷眼旁观?”
“呵……吃冰糕那小孩,下一次想吃,自有他阿妈骂,可我若救了那被打的小孩,下一次,谁又能再救他?”
“听上去似乎很对,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一次,那小孩用捡来的钱,买了冰糕,下一次,他可能用偷或者用抢,只要不用他阿妈的钱,就不会挨骂!”
辛玖玖睁大了眼,有些迷茫的看向沈桀,他看着前方,目不斜视。
她咬着后槽牙,低下头。
“是我多管闲事了……”
“知道就好!”沈桀拍了拍手下瘦弱的肩膀,似乎是在安抚,又似乎是在警告,“尼尔托人给你送来了一盒东西……”
“什么?”
“一盒雪茄!她怕是害了相思病,竟然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雪茄……”
罗密欧与朱丽叶雪茄品牌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之后,因为英国首相丘吉尔的喜爱,而名声大噪。
这些,都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这名字,太过让人想入非非!
辛玖玖迎上男人似笑非笑的眸子,气的直跳脚。
“你没完了是吧?!除了打击我,就是调戏我!”
“不识好歹!我在给你上人生哲学课!”
“不用了!以后我只需知道,沈桀是我大哥,我该对他死心塌地肝脑涂地即可!”
“没错!你能这样想,再好不过!当然,如果把大哥二字,换成男人,会更加完美!”
“……”
沈桀其人,真是不负流氓二代的标签!
两人一路斗嘴,直到到了布庄,取回那批衣服。
旗袍,中国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中国国粹和女性国服。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中国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摘自百度)
旗袍流行于1920…1950年,而现在是1901年,也就是说20年后,旗袍才真正成为上海女人身上再平常不过的衣服!
而如今,清朝还在,封建的思想依然禁锢着妇女,要裹小脚、穿的衣服要捂得严严实实,哪怕是夏天!
辛玖玖把旗袍拿到烟花间,就连烟花间的小姐妹们,都一副想试试,又不敢的模样。
辛玖玖看着那些旗袍,很是满意,心里痒痒,打算试穿,也算是给别人开个头。
旗袍这种衣服,完美贴合女人的身材曲线,香肩蜂腰,诉不尽的温宛如玉,内敛典雅,纵使辛玖玖此刻,一头帅气的短发,也生生让她多了几分女人味出来。
她整理了整理造型,忽视众人惊艳的目光,坦然的站到众人面前。
“看来,我该蓄起长发!”
那之后,旗袍,成了烟花间的揽客招牌,其他女支馆,开始争相效仿。
但旗袍,只是风靡于烟花柳巷,普通人家,觉得旗袍有碍风化!见不得人,即便自己觉得好看,买来试穿,也不敢穿上大街。
穿越者的定律便是,不能改变历史,而历史,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更改!
第264章 黑道教母(32)
七日后
上海还是那个上海,烟花间还是那个烟花间,歌舞升平,管他是什么牛鬼蛇神,只要付得起钱,在这里就可以享受大爷的待遇。
辛玖玖穿着一身低调的西装,带着小黑帽子,腰上别着手枪,护身的小匕首,就放在贴身的口袋里。
她紧张的看了一眼腕表,对着等候命令的小弟打招呼。
“出发!”
八个壮汉,算上辛玖玖九个人,五辆黄包车,车轱辘压在马路上,还没站稳,就掠过,一路向北,分秒不停。
另一边,沈桀叼着雪茄,美滋滋的享受着,抬眼看了一眼怀表。
“时间到了,出发!”
一行人用马车载着一箱子金条,浩浩荡荡的离开。
虹口码头,泰纳早已等候,见到沈桀,先是握手,然后又来了个拥抱,但交情是交情,交易是交易,沈桀查看了一眼货物,对着高飞挥挥手,四个壮汉将金条搬上泰纳的大船。
而船上搬下来的东西,装进自家的马车。
现在刚刚好,如果有清兵围剿,恐怕百口莫辩,私自贩售军火,清兵奈何不了英国商人,却可以按照大清律例处置了沈桀!
所以,徐福寿出现了,他是上海地区的清政府县衙的捕快。
三十多个清兵,拿着长缨枪,刀尖对着沈桀的马车。
“海关交易,例行检查!沈少爷大晚上的走夜路,真是艺高人胆大!”
沈桀摩擦着手中的怀表,眼神一片晦暗,而拉马车的高飞心里一咯噔,妈呀……怎么清兵来了?
不应该啊……怎么可能……
“徐捕快搞错了吧,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就你?
青帮的能是好公民?
徐福寿冷笑,都说大上海是黑帮的天下,那只是因为,他们太狡猾,政府抓不到他们的罪证!
而如今,哼哼……
等着砍头吧!
徐福寿不紧不慢的上前,指挥属下将箱子搬下来,掀开盖子。
一个大箱子,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一盒盒雪茄,印着很漂亮的图案。
这,这是什么?
不止是徐福寿,连高飞也是惊讶,不是军火么?怎么……变成了烟?
沈桀嘴角勾起一抹嘲讽,他嘴里叼着的那支罗密欧与朱丽叶雪茄,已经将要燃尽,一支好烟,浪费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