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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不是回答道:“是的。我给过余仁结离开的机会,虽然我把他休了,但是也没有扫地出门,而是给他一千两银票。他如果用这些钱当嫁妆,也能找个好人家了;就算不再嫁,这银票也够他花销很久。可是,他收了银票,人却赖着不走,我忍无可忍,这才痛下杀手。”
莫不是说完,作出一副迫不得已又追悔莫及的样子。我摸着下巴,眯缝着眼,看她这表现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又有多少表演的成分。
大概是怕我不相信,莫不是将鞭子呈上来,跟个爱情专家似的,跟我讲起来了大道理:“大王,容不下一个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爱。能包容一个人所有的缺点,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爱。我不爱他了,所以虐待他,抽打他;他不肯离开,也是因为还爱着我。这是一种无法偿还的债,或许现在,我用生命去抵偿,是最好的结局。”
“好,本王知道了,你下去吧。对了,在本王宣布你是凶手之前,你不要自杀,如果你自杀了我会把这个案子追查到底,而不会判定你畏罪自杀。”当我说出这话的时候,莫不是的脸上有一丝游移,还有一丝失望。
虽然我没多少才情,但至少也是读过弗洛伊德的人,不然怎么能写这么变态的文章还不觉得恶心。那么莫不是那点诡异的表情,在我眼里根本就是小case,又怎么会被忽略呢?鬼才相信你整天毒打余仁结,他不喊不叫,而且这大院内还没一个人知道呢!
虽然这是我穿到女人国之后第一次破案,缺乏各种经验,但是我清楚,证人、证词、证物都要俱全,不能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哪怕这个提供证词的人是来自首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莫府的确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经过多方调查,我的手下获得情报,那鞭子是莫不是家牧羊用的鞭子,而且是她的女儿莫等娴专用。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曾经有人看到莫等娴在牧羊的时候,拿着这鞭子抽打余仁结。我抓着手下的肩膀,一再地问他这消息是否可靠,若是信口雌黄,可是要担当罪名的。在我的恐吓之下,他依然坚持如此,绝无半句虚言。好的,我相信他。
莫等娴这只温顺的小绵羊,怎么干出了中山狼的事情呢?答案只有一个,她人格分裂。或者说,她是个sm爱好者似乎更恰当些。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一点儿也不错,我可是开出了20两黄金的赏钱,这点钱都能投资做买卖了,足够孕育出一个资本家,资本家再实行雇佣制,买卖越做越大,因此他还能解决部分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于是女人国就更加安居乐业了。呃,貌似扯有点远了。
不就是20两黄金吗,这一点也不浪费,反正莫府的女主人莫不是说了,案子破了会上缴一半的家产作为答谢。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逮不住流氓,放弃这20两黄金,或许我换来的是一个小金库。对于侦破此案,我有足够的信心。
为我们提供线索并且来领这20两黄金的人,其实是一个偷羊贼。有一天,他潜入了莫家的牧羊场,正打算隐蔽好自己,观察莫府牧羊场的地形,晚上动手大干一场。对于一个熟能生巧的贼来说,摸清楚地形并不难,当他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了一声尖叫,这声音并不恐怖,却有些怪异。
于是,他顺着声音找去,在隐蔽的林中,他看到了那让人好奇又恐惧的一幕:余仁结跪在地上,任由莫等娴朝着自己挥鞭。鞭子一下下降落,如同冰雹一样袭击着余仁结,他不但没有逃跑或者求饶,反而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余仁结的衣服被抽破了,带着淤痕的皮肤裸lu出来,莫等娴香汗淋漓,一只手不时地拨弄着额前的碎发,另一只手依然不停地挥舞鞭子,她似乎十分陶醉于这样的举动。大概仅仅是挥动鞭子还不够过瘾,莫等娴抬起脚来,在余仁结撅起的臀上踹了几脚。余仁结被踹翻在地,但是他很快爬起来,重新摆好跪着的姿势,继续享受这一场被虐待的盛宴。
偷羊贼本来还打算晚上来行窃,可是看到那一幕之后吓得战战兢兢,生怕自己被逮住了也要上大刑,便放弃了歹念,他可不希望自己皮开肉绽。俗话说得好,打狗还得看主人,如果他今天偷了莫不是的东西,万一被逮住,一顿毒打不说,以后他落魄了,想去莫府的慈善堂领救济粮都可能被赶出来。
“赏给那家伙20两黄金,查查他有没有案子,有案在身就治罪,该赏则赏,该罚也决不手软。”我下了道命令,手下立马着手去办。果真,那个偷羊贼是个惯偷,已经从事这一行四五年了。我了个去,为什么大家失窃了都不报案呢?
偷羊贼还跟我理论,说自己提供了这么重要的线索,已经足以将功赎罪,毕竟,有钱人家的各种奇闻都应该有很高的价值。我了个去,价值你个头,先给我做两年苦役,把你的第三只手剁掉再说!
我忽然觉得这20两黄金作用好大,一是得到了莫府的有关情报,二是抓到了贼,三是抵了一个苦力两年的工钱,这种小投资大回报的事情,真的不错。想完之后就觉得自己好腹黑,堂堂一国之王,用得着这么精打细算,细算到抠门吗?
这两天我在莫府依然不动声色,随意地跟每个人聊天,悄悄地察言观色。莫不是看上去有些急躁,似乎很着急我判定她就是凶手。她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凶手不是她。杀人偿命,哪有人那么着急求死的啊?况且,我最近也获得了一些其他线索,这些线索把嫌犯的矛头指向了另一个人。
莫不是的女儿莫等娴模样乖巧,走路翩翩如彩蝶,说话斯文又轻柔,弹得一手好琴,我几次听得如痴如醉。看着她那拨弄琴弦时灵活自如的纤纤玉手,还真是难以想象她拿着鞭子时竟然会那么狠毒,她看上去和偷羊贼所描述的女子简直判若两人。莫非,这就是所谓的人不可貌相?
作者有话要说:
☆、恋母情结
有一天,莫等娴正在倒腾她的刺绣。我在电视剧里看过n次了,这个年龄段的女人绣花,除了鸳鸯还是鸳鸯,绣完之后送给自己心仪的男子,那男子往往会很不领情地说,你闲着没事绣俩水鸭子干嘛?
我站到了莫等娴的旁边,看着她细心挑动绣花针的样子,真是有些迷人。她太入迷,当她发现旁边站了个人时,猛地颤抖了一下,竟然戳破了手指,那小巧的指腹上,立刻渗出一滴圆润的血珠儿。好狗血啊,如果有个男主在旁边,过去将她渗出来的血舔干净就更狗血了!
莫等娴正要行礼,我扶住了她,示意免礼。她用朱唇含着手指,轻轻地吮吸了一下,那模样简直妩媚到死。我拿过她的刺绣,仔细地端详着:“这鸳鸯,体积差别好大啊,是为了区分男女吗?”
莫等娴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奋,还有一抹惊慌,犹豫了一下才点头称是。但是我怎么会相信呢,现代网络这么发达,鸳鸯图我也见过不少,知道雌鸟和雄鸟长得是不一样的,不信你百度一下就可以了,其中有一只是翅膀朝天的。但是莫等娴绣的,却是两只形体一样的鸟在水中游,还明显一大一小……
回到房间里,拿着莫不是的休书,我笑了,看来现在水落石出了。纵使莫不是再聪明,可有些事情,她也还是会忽略掉,比如说,我很容易就能打听到她一向宠爱余仁结,比如说,本国生效的休书,都是需要按手印的,别说这上面没有余仁结的手印,就连她自己的都没有。
看来,是该宣布结果的时候了。
我将大家聚之一堂,仔细地观察着众人的脸色,莫不是的家仆们都很严肃,而她的男妻宋和范却露出了满不在乎的神情,我摇摇头,心想,这个男人真差,莫不是怎么就瞎了眼看上他了?我的手下不时地瞥一眼莫等娴,那眼神,有的是吃惊她的暴力行为,有的则露出了一副小m的贱样。
“来人哪,给本王把莫等娴捆起来。”我命令道。话音一落,立马过来了三五个人,扯上绳子要捆莫等娴。我去!捆一个弱女子,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怎么这几个人这么色,看到美女就跟苍蝇进了厕所看到SHI似的。
“凭什么捆我的女儿?”莫不是像是玩老鹰捉小鸡的老母鸡,张开两只胳膊护在了女儿的身前,完全顾不得女王在场,她这行为是一种冒犯。这一定就是传说中那光辉灿烂的母爱了。
“好一出护犊情深,也不枉你女儿这么浓厚的恋母倾向加不伦之恋了。”我胸有成竹地说完这话时,莫不是的脸立刻变得刷白,两只胳膊也无力地垂下。她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却依然没能保住女儿周全,被我查了出来。我看得出她的气馁与自责。
“恐怕不只是你,连宋和范也知道凶手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吧,那天你来认罪时,他什么都不说,也不过是因为你和他透露过实情。”我说完这话时,莫不是便低下了头,而宋和范,依然是那幅吊儿郎当的贱相,对我的判断不置可否。
“莫等娴,你是自己认罪呢,还是由本王来讲给大家听。我可是知道,你在牧羊场没少和余仁结玩暴虐游戏,也知道你母亲最中意的妻子就是余仁结,可是她几天前却写了休书。当然,我还知道你绣的鸳鸯,其实是代表你母亲和你吧。”我一边说着,一边观察莫等娴的脸色。她很蛋腚,大概那天扎破手指时,她就有了不祥的预感,也早做好了心理准备。
“我自己说。”莫家少女果然是个痛快的人,事到如今,也不必再矢口否认了,她继续说道,“我小的时候,性格比较奔放,像个假小子,尤其喜欢牧羊。母亲娇纵我,专门给我做了鞭子,我每天挥舞着鞭子,感觉自己就像个女侠。一次,我抽打羊儿时,不小心抽到了陪我一同牧羊的余仁结。”
莫等娴一边回忆一边陈述,她的眼神中明显露出了厌恶的神情,大概她自己并不钟情于这样的举动吧,她接着说,“余人结没有生气,我本以为,因为我是莫家的长女,所以他不敢奈我何,或者他一个大人,不屑于跟小孩子计较,可让我吃惊的是,他说这样很好玩,让我继续抽打他,还叫我不要告诉别人。”
“我那时候小,纯属调皮,余人结说小孩子力气不大,打人不疼,我觉得有意思,他也玩得高兴,于是我们就一起玩鞭打游戏。随着我渐渐长大,知道这种做法不合常理,可是余仁结已经不能自拔,从对虐待游戏上瘾,变成了对我的深深迷恋。的确,余仁结不能生育,但是这并没有阻止我母亲对他的爱,可是他呢,移情别恋,他想让我母亲写一封休书,把他休掉,然后他再嫁给我,来做我的男妻。”
余仁结这是要上演一出杨贵妃嫁给唐明皇的戏啊!看来这种事情无处不在,佩服,佩服!
“我呸,他不配,他只能死!我不允许任何人欺骗、亵渎我的母亲。余仁结在享受了一顿毒打之后,毫无防备地看着我的刀插入他的胸口,他竟然说死得心甘情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