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糕去点害的老太爷喷了一地的茶。
夏叶瑾单手支着下巴静静的听,她极少见到这副模样的傅明鑫,明媚的笑容里带着张扬,退去了包裹在外头的伪装,整个人带上了一股莫名执拗的少年气,竟澄澈的如一方明镜。
觉察到落在身上的目光,傅明鑫也回头看她。
最近他总是时不时的想起早年还未北上求学前的旧事。不过他总觉得这记忆里的故人旧事都是被美化失真了的。只记得老太爷的慈祥,故意模糊了他的严厉与顽固;又把几个堂兄弟记得太小了些,似乎他们都还在傅公馆的堂屋窄巷里嬉戏打闹,散了学,便团团围着他转的模样。
两人的视线相交,夏叶瑾顿觉脸颊有些莫名发热,她有些别扭地偏了头,说“日子总要继续,希望他能快点走出来。”
虽然过程惊心动魄,但总算是完成了任务,可这一回的任务,却让她觉得身心俱疲。宫辰时曾说,她这是在做好事,将原本因为错乱姻缘而受苦的人解救出来,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至少能够不因此丧命。她也曾抱怨说做这种拆人姻缘的事太缺德了吧?
“如果这姻缘原本就不存在,也就谈不上缺德。”
宫辰时的回答永远是那样的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夏叶瑾不知道。
傅明鑫并不知道她此刻的想法,但见她一直紧锁眉头,便笑着安慰说别想了,明毓不是那种拖泥带水拎不清的人,肯定能走出来的。
说完后,见夏叶瑾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忍不住伸手胡乱的揉了下她的脑袋,说这段时间刚开春有点忙,我可能没法天天来,这儿什么都有,你别偷懒记得每天吃饭。
“你要去哪?”
似乎被夏叶瑾突然瞪大眼睛一惊一乍的模样逗笑,傅明鑫促狭的回了句就正常去上班啊,怎么你也要去?
“这两天你有感觉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么?”
夏叶瑾答非所问的抬头看他。
“没有呢……”,傅明鑫摇头,似乎是觉得单独这一句不够,末了又补上一句,“你放心,不会再有不好的事了。”
可是他话才刚说完,眉头就皱了一下,接着便开始一连串剧烈的停也停不下来的咳嗽。
夏叶瑾起身手忙脚乱的给他递水,对方却笑得云淡风轻,用一贯的轻松语气说又没事,都老毛病了。
☆、第六十四章 所谓道别
傅明鑫回答的轻松。
但看到他这副虚弱的样子,夏叶瑾却甚至都觉得下一秒他就会直接晕倒在自己的面前。
还好他没有。
坐了一会儿,傅明鑫起身说我要去部里一趟,你晚饭自己解决。
下午两点的阳光,透过院子里还未抽出嫩芽略显光秃的枝杈,漫不经心的钻进公寓那圆形浮雕的窗格里。夏叶瑾眯着眼睛抬头,正好看到被正月十七的暖阳镀上一层金边的某张侧脸。
任务完成了,她是不是该现在告别?
“算了……”傅明鑫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后天我也许有空,咱们一起吃晚饭吧。”
“我要离开这里了。”
笑容凝固在某张脸上,“你要去哪儿?”
“算是,回家吧……”夏叶瑾不知该怎么说才好。相隔81年,她突然天真又贪心的想,如果傅明鑫好好活着的话,或许他们俩会有相见的一天?
100出头的高龄老头子,也不算太稀奇对吧?
“你家在哪儿?我陪你一起回去。”
“哈?”
没想到对方这么热情,夏叶瑾赶紧摆手,说我老家距离这儿太远了,不过咱们还是有机会再相见的。
“多远?德意志?法兰西?还是大不列颠?”傅明鑫不依不饶。语气像个小孩。
都不是,是81年后的未来。
“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娶妻生子,儿孙满堂,等你到享天伦之乐开始忆苦思甜写回忆录的时候,说不定咱们就能再见到了。”
傅明鑫满脸无奈的再次胡乱揉了下夏叶瑾的头毛,一脸宠溺的笑说这都什么跟什么,又开始说胡话了。
曾经有部风靡大江南北的电视剧,剧里有一段台词,夏叶瑾一直都觉得说的很好。
“道别要早早做才好,因为真的到了最后那一刻,就没法好好道别了。”
夏叶瑾一直以为她这回道别的时间把握的刚刚好,却不懂得,自以为是的恰到好处,往往才是错过的罪魁祸首。
在最痛苦的时候,她曾发了疯似的拼命回忆这天的每一处点滴,回忆和傅明鑫之间每一个表情每一个神态每一句话甚至是句尾的每一个语气助词。
回忆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在她身上一点一点的慢慢划过,留下钻心疼痛。而最令人难以忍受的,不是回忆本身,而是在它形成过程中的每一个选择。
如果初五当天的爆炸没有被破坏?如果最开始那天夜里她没有帮他包扎伤口?如果她没有接受任务来到这里?如果她没有去到宫辰时的古董店应聘?
这所有的事情,是不是会变得不一样?
她不知道。
可是时光回到民国二十五年正月十七下午两点,在听完夏叶瑾莫名其妙的道别之后,傅明鑫满脸无奈又好笑的走出公寓大门,临了说了句后天等我吃饭。
夏叶瑾目送他离开,说“路上小心。”
一切都那么的美好,那么的恰到好处。
*
夏叶瑾感到奇怪。
任务完成了,道别也道过了,宫辰时却还没有接她回去。
今晚就是傅明鑫约好要回来吃饭的日子,也好,与他一起吃个晚饭再离开,也算是有始有终。
这两天她想了很多,最后决定一回去就上网搜索榕城傅家的消息,现代网络那么发达,只要傅明鑫还活着,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又能见到了。
那个时候,他满头白发是肯定的,或许还会老眼昏花、行动不便,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
但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傅明鑫还活着,那就是最好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如此确定他会活那么久……
那条白金链子不是能够预知危险吗?傅明鑫这么聪明,过不了多久就肯定会发现那项链的玄机,以后只要小心的避开所有意外危险,随着医学的越来越发达,加上注意点养生,活到一百出头也不是个什么难题吧?
这样想想,离别竟然还含着点幸福的味道。
今天她特意用蹩脚的厨艺做了一顿大餐,可惜的是,自鸣钟都来回摆到了七点的位置,却还是不见傅明鑫的身影。
刚开始还好,可一直僵坐到九点,也不知道是不是关心则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又冒了出来,她再也淡定不了,想着反正就要离开了,危险什么的对于自己来说也算不了什么大事,便套上外衣,以最快的速度出了门。
出了门站在大街上夏叶瑾才悲催的发现,其实除了傅公馆之外,她几乎对于这个地方一无所知。
想来想去,最靠谱的还是去傅公馆探探消息。
傅公馆还是老样子,安静的坐落在街头窄巷里。门前的两个大红灯笼发出幽静的光,大晚上的看着,像两只哭红的金鱼眼。
大门紧闭,夏叶瑾在门外大埕来回的踱着步子,正想着要怎么样才能合理又顺利的打听到消息,却被一束强光射的睁不开眼睛,傅公馆的那辆别克从远处飞驰而来,然后在大门前停下。
车门打开,借着微光,依稀能看到从上面走下来二老爷、三老爷还有……老太爷?三人行色匆匆,并没有多少话。从这副模样来看,多半是刚刚从得意楼听曲儿点状元回来。耗了一晚上的精力,哪里还有空余的心思说话。
想着傅明鑫到底是与这些人不一样,夏叶瑾心里突然莫名的涌起一丝得意与骄傲。末了又觉得怪别扭,傅明鑫跟别人一样不一样,她骄傲自豪个什么劲儿?
正天人交战想的入神,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她笑容放大的回头,却在看清对方的瞬间绽开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略带失望。
“怎么是你?”
两人同时脱口而出。
“你到底是人是鬼?”傅明毓惊吓的连连后退,“你不是被李凤山给害死了吗?”
夏叶瑾正想回答,只听到对方又说,“算了算了,这已经不重要了,我还有急事就不跟你多说了。”一脸着急的就要往前走。
“那个,大少爷……他回来了么?”
对方脚步一滞,回过头来。
借着门口大红灯笼的微光,夏叶瑾看到他脸色惨白,眼眶通红。
☆、第六十五章 重逢
夏叶瑾像石雕一样坐在医院走廊的尽头一动不动。抢救室门前的灯亮着,周围还有急匆匆来回奔跑的医生护士,消毒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但她除了那盏小小的红色的灯,什么也看不到。
“大哥从小心脏不好,8岁那年他做了心脏手术,医生说就算做了手术也只有一年可活,却没有想到他一直坚持了这么久。久到我们有时候都忘了他还有这么严重的病在身上。”
傅明毓走过来,在她的身边坐下。他的眼睛有些发肿,不知道是不是被夜风吹的。
“今天从财政厅回来的路上,他出手救了一个孩子,自己却被子弹擦中,弹孔的位置靠近心脏。下午接到医院电话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他们打错了,……想来可笑,就在前几天我还误会他,跟他大吵了一架。”
后面他说了什么,夏叶瑾已经听不进去了。
*
那贴在手肘上的膏药最终都要撕下来。
将痛苦在一分钟内解决和十分钟甚至在一个小时内解决,其实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很多时候之所以选择后者,是因为笃定的认为前者所带来的疼痛感绝对更大,担心自己没有办法一下子承受下来。
其实这是个自以为是的自欺欺人。
长久以来,我们所不能接受的,是永久失去,是遥远的离开,是一旦撒手,所爱的人就变成阶前雨,袖底风,再也找不到丝毫踪迹的无能为力。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自以为是的奋不顾身不顾一切,直到撞的头破血流之后才发现这其实根本就是个无法实现的悖论。
就像走了太久的黑路,你看到了远处的光,以为那是出口,是希望,一路狂奔过去之后才猛然发现,那里是悬崖,是绝望。
*
急救室那盏灯暗了一下,白色的门从里面打开,有人冲了上去,医生摇头满脸遗憾,夏叶瑾想挤到前面去,双脚却像是被定格住一样,怎么动也动不了。
那一天是近11年来最强烈的一次太阳风暴来袭,很多地区的通讯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夏叶瑾被宫辰时接回古董店的时候,隐城的通讯还未完全恢复。
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原以为自己会晕厥过去,却没有想到竟异常的清醒。
她没哭没闹地在家里躺了两个月,第三个月初出现在古董店的时候,将一封辞职信放在宫辰时的面前。
“你想好了?”
宫辰时的态度依旧一如既往的冷冷淡淡。
“嗯。”
以前她总是叽叽喳喳的问个不停,说个没完,但今天却连简单的一个字都显得特别吃力。宫辰时老说她不够专业,老是交代她不要过多的把自己的情绪带入到已经消逝的历史岁月之中,她答应他会努力,但最终的结果却显示,她做不到。
既然做不到,那就放弃吧。
反正她从来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