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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天下-第1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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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陈胜听到了王离的转述时候,陈胜却是误解了皇帝的一些意思。

    

章 三零五零 狩猎(三)() 
“无妨。”皇帝哈哈一笑。“蒙恬,一会你我一起下去,看看谁能猎到更多猎物,你看如何?”

    “遵命。”蒙恬苦笑地应了一声,然后狠狠地盯了李斯一眼。李斯却浑然不觉,笑吟吟地说道:“陛下,太尉大人长年累月在边塞,舞到弄弓,那是比吃饭还勤快的事情,陛下和太尉大人比这个,那可要吃亏的。”

    “有理。”皇帝点了点头,说道:“丞相大才,可想出公平的法子?”

    “臣曾听闻,太尉大人骑射武艺,都是非常厉害的,甚至蒙上双眼,也能听声辨物,射下天上飞舞的麻雀鸿雁。这等技艺,在边疆将士口中可是大为流传,只是不知太尉是否愿意,和陛下比试的时候,蒙上双眼?”

    “荒唐!”皇帝开口否决道:“骑射本来就是比较眼力射术的,蒙恬若蒙上眼睛,骑马都骑不来,如何能够和朕比试,这等胜利,朕为之不齿啊!”

    蒙恬却似笑非笑地看了李斯一眼。这老匹夫出口咄咄逼人,究竟安的是什么心思?蒙恬心里寻思了片刻,便说道:“无妨,既然李斯大人想看一下我的骑射技术,那便这样吧。陛下,臣这蒙眼骑射之法,您可也没见过,不妨看看?”

    皇帝看了蒙恬一眼,讶然说道:“你还真有这本事?”皇帝认识蒙恬已经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怎么朕不知道?”

    “边塞苦寒枯燥无趣,臣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乐子么?”蒙恬轻松说道。

    “哈哈……”皇帝大笑两声,却是呛到了自己的,连声咳嗽着。蒙恬不假思索地伸手在皇帝的后背上一阵猛拍,皇帝顿觉舒畅了不少。

    一旁看到这现象的李斯,心头忽然有着一种酸溜溜的感觉。他追随皇帝数十年,可从来不敢和皇帝如此随意。这也是他和蒙恬之间的差距。蒙恬和皇帝之间,除了君臣关系之外,还有着兄弟般的情谊。而这种兄弟情谊,在皇家之中,素来是最为稀罕的东西。

    “赵高,备马。”皇帝朝着站在角落上的赵高喊了一声。

    皇帝和蒙恬太尉亲自下场狩猎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全场。顿时引来了无数欢呼之声。能够和皇帝同场竞技,那更是最好不过了。

    不过想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和皇帝同场竞技的的机会。整个狩猎场分为了八个部分,每一部分都十里左右大小,里面有山丘树林,蓄养的野兽更是不少,而为了刺激,更是投入了不少猛兽。为了节约时间,所有的参与狩猎者,将会随机地投入这些区域之中,而且每一个狩猎者还可以带上两个随从,当然,规定上,如果不是遭遇猛兽的时候,随从不能直接参与狩猎的,只负责收取携带猎物,当然,在地广人稀的地方,这个规定有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就不得而知了。

    “老师,您在几号猎场?”王离伸手到一个箱子里面,摸出了一块牌子之后,然后在书记官那里登记好后,便过来询问陈胜。

    “艮号场。你呢?”陈胜反问道。

    “我在巽号场。”王离有些沮丧。猎苑里面八个猎场,都是按照乾坤八卦编号命名。没能够和老师一同出现在同一个猎场上,王离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带上你那两个教官,要是遇到危险,他们两个能够救你一命。”陈胜不忘嘱咐王离。

    王离皱眉道:“那你呢?”

    “樊跖和卢建辉会跟着我。”陈胜轻松说道。

    “谁有乾号牌子,我出百金换!”一个声音从抽取牌号的地方大声叫了起来。这声音一喊出来,便有人接着应声,都是出声抬价的,但却没人回应有说卖牌子的。

    王离很是不解:“乾号猎场里面有什么,一个牌子也能卖这个价钱?”

    陈胜笑了笑,说道:“听说皇帝也下场狩猎。”

    王离顿时大悟状。乾为天。皇帝贵为天子,自然应该选择这乾号猎场作为狩猎之地了。这些仰慕天颜的豪门公子们,自然不吝惜金钱,也希望能够和皇帝同场了。要是骑射技术得到皇帝的赞赏,那更是平步青云的天大机会啊!

    “呜呜……”号角声响起,陈胜拍了拍王离的肩膀,说道:“快去找你教官去,得入场了。”

    王离连连点头。以他这点微末的本领,射杀兔子狐狸这些动物或许有能力,但要是遭遇熊罴猛虎这些猛兽,那远不是他力所能及的,是否能够逃命都是一说。

    陈胜也回头去寻找卢建辉和樊跖。但却意外地看到了灵珠儿也在那里。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回去陪素韵,顺便休息一阵子的吗?”

    灵珠儿却笑道:“大人,夫人说了,寻找猎物,我可是一流的好手,要想拿第一名,您得让我帮你找猎物。”

    陈胜一想,也是个道理。以灵珠儿那敏锐无比的嗅觉和召唤野兽的能力,打猎有她帮忙,自然无战无不胜的道理。不过顾着想这个,却是没注意到,灵珠儿在提及凌素韵的时候,已经不再称呼为凌小姐,而是夫人了。

    “建辉,你留下来,和张龙赵虎他们安排一下,今晚我们吃烤猪。”

    据说樊跖这厮,昨晚半夜酒兴过来之后,便到处去找陈胜,陈胜很是担心,要是自己不带他进去狩猎,这家伙会闹出什么乱子,只有着十岁左右智商却有着生裂虎豹之力的樊跖,要是闯起祸来,几十人都拦不住。

    卢建辉自然能够理解陈胜的做法。昨晚为了哄妥樊跖,后半夜又和樊跖喝了一大坛酒,这时还有些宿醉的感觉,想来进去里面,也帮不到陈胜什么,倒不如让樊跖进去,起码有着力大无穷的樊跖在陈胜身边,任何猛兽都难以伤到陈胜。

    “走吧。”跃上马匹,陈胜示意两人跟上来。号角声已经吹了三次,是该进入猎场的时候了。

    这时候,远远有着一双歹毒的目光,朝着陈胜的后背射来。陈胜若所感,警觉地回头看了一眼,却没有任何发现。

    

章 三零五一 狩猎(四)() 
“主人,都安排好了。”猎苑某一处深林之中,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响起了一个沙哑的声音。已经确定,皇帝已经确定进入艮号场地了,虽然有所偏差,但每一个猎场我们都做了准备,只需稍稍调整一下,便可依照计划行事。”

    “嗯,做得不错。”一个中年人的声音响起:“不能留下痕迹,切记!”

    “是。参与此事的人,都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嘶哑的声音小心翼翼地回答着:“不过御史中丞陈胜,也进入了艮号猎场,小人担心会有意外发生。”

    “一个陈胜翻不起什么大lang。”那声音沉吟了一声,说道:“倒是蒙恬身边有个叫阮瓮季的,你们可要留神,他可是阮翁仲的弟弟,力大无穷,第一时间要解决他!”

    沙哑的声音连声应道:“是。”心中更是凛然。咸阳宫外的司马门外,树立着八个身高八丈的铜人,这铜人的原型,便是驻临洮的猛将阮翁仲。翁仲身高一丈,往地上一站,便是尊巨人。身高并不是翁仲扬名天下的原因。翁仲之所以有如此殊荣,被皇帝立像,自有他的英勇事迹。在秦国竭尽国力攻打楚国的时候,北方的胡人也蠢蠢欲动,对秦国边境进行了骚扰。其中正在崛起的匈奴一部,更是率领精锐,直奔临洮。而当时临洮的守军不过三千,而且还只是孱弱之师,根本无法抵抗强大的匈奴敌人。

    然而面临数万匈奴骑兵的叩关,守将阮翁仲,在此上演了一出属于自己的传奇。他手持着一把近两丈长的大刀,冲向了胆敢进犯的敌人。

    是战,翁仲身上共有伤口数百个,最终伤重不治身亡,匈奴部族却因为翁仲和手下军队的反击,丢下了七千多具尸体,仓惶而逃,三年之内,不敢再靠近临洮半步。

    皇帝念翁仲功大,因而在咸阳立下十二更铜像,以表彰这个帝国猛将的功劳。

    翁仲有四兄弟,只有四弟瓮季和他一般,身材巨大。不过瓮季身材虽然高大,却不远不到一丈之数,不如翁仲伟岸,但一直在蒙恬的军中担任蒙恬的护卫,英勇之名不在其兄之下。

    ……

    皇帝没有像人们所意料那般进入乾号猎场进行狩猎,让不少本来甚是期待的乾号猎场的公子们大失所望。

    但有人欢喜有人愁。皇帝所选择的猎场,竟然是艮号。这让陈胜显得有些意外。不过皇帝的解释倒是:“艮不就是山么,打猎不到山里打,去哪里打?”

    皇都不能够没有让随身跟着的诸多护卫进入猎场。不过却是执拗不过禁卫统领胡不归,最终还是带了两名护卫一同进去了。

    狩猎即将开始。

    其实狩猎不分先后,每一个猎手进入猎场之后,都会被在猎场门口的书记官记录下时间,并且竖起沙漏。在规定的两个时辰之内,能够猎到多少猎物,就多少。

    但没人喜欢落后。猎场虽大,但进来的猎人更不少,猎物就那么多,早一步入场,猎物就越多。

    很显然,陈胜是很懂这个道理,进入猎场之后,便带着灵珠儿奔向了猎场深处的密林区。在平原地方,野兔獐子这类野味不少,但陈胜对此却不大感兴趣。他想猎的是大型猛兽,如老虎豹子之类的东西。

    若是陈胜自己进来,要找到这种大型猎物可能性不大,除非这些猛兽一样也把陈胜当成了猎物,才可能出现在陈胜的面前。但有了灵珠儿在一旁,任何猛兽的味道,都逃不了灵珠儿的鼻子,只在空气之中嗅了一下,灵珠儿便发出了讶然的声音:“大人,这猎场里面的猛兽好多啊!一会可要小心点。”

    陈胜呵呵一笑,说道:“不不怕,要是我收拾不了他它们,不是还有你么?”

    灵珠儿却摇头说道:“那可不一样。以前我能够召唤得来猛兽,那是因为我以前经常在山林之中行走,身上还带着山伯的的一些毛发,才能够号令得了野兽。而且在那些时候,我对野兽可没有敌意,比较容易把他们唤来。今天我身上可没有带着山伯的毛发,更是想打猎,这些猛兽对我只有怕的要死的份,听到我的召唤,哪个敢过来?”

    陈胜这才知道,灵珠儿的猛兽召唤的技术,原来也是有条件限制的。而且最大的限制,竟然还是那一头毛发都已经灰白了的巨猿。想来那头巨猿在闽中的山林里生存了许多年,估计在山林里称王称霸已经很多年,猛兽们对它有着天然的畏惧,所以灵珠儿才沾了巨猿的光,在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得到野兽的帮助。

    “大人,那边!”灵珠儿忽然手一指,指着远处的一个小山坡,说道:“狐狸!”

    陈胜听到只是狐狸,心里的兴致顿时少了许多。不过灵珠儿却叫了起来:“是一头火狐,皮毛珍贵得很!”

    听到火狐这个名字,陈胜顿时也来了精神,仔细望去,看到一处小山丘之上的一丛灌木之中,一团火红的东西果然藏在其中。

    陈胜大是兴奋。猎场里的狐狸应该不少,但这种皮毛通红的狐狸,肯定不多。要是能够用火狐的皮毛弄成一件皮裘,冬天穿在身上,即使在塞北严寒之地,也不用怕严寒。

    陈胜自己对这狐皮没多大的需求,但是却是知道,凌素韵却很喜欢狐皮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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