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耳鼠在墙头犹豫着,不知该不该相信血魔所言,慎重思量过后,它转头道:“我不信白棱会故意隐瞒与我,也不相信他会另娶他人,你们若想用离间计,绝了我离开的希望,就别做梦了!”
过去那个唯唯诺诺的仆人耳鼠仿佛顷刻间消失了,如今的耳鼠被魔尊父子抛弃之后,反倒硬气了。
淮阴摇头笑着,好似在瞧一个贪玩的孩子:“那你便走罢!”
“什么?”
“红鼠大王本就该是威武招摇地在钩吾山头指挥若定,而困居一只小小耳鼠体内,替巴蛇白棱看顾阿秘少尊,跟个仆从似的卑躬屈膝……这样的日子,不适合你,更配不上你。”淮*,“走了,便莫要再归。”
“那……仙灵?”
“趁梅神发觉之前,快走。”
说罢,不等耳鼠有何反应,淮阴一挥袖子,撤去了墙头的结界。再一个潇洒转身,踱步回去铺子里,留给耳鼠一个霸气洒脱的背影。耳鼠望着他的背影,心头涌起万般滋味儿。已是许多许多年月,没有遇着一个,懂她心绪的人了。
耳鼠翻身越过墙头,往下一栽,落在墙外松软的土堆上。它也顾不得甚么脏不脏了,径自提溜了破损简陋的衣裙,奔走在昏暗的魔都之中。
酒水铺子里,九明媚已处理完戏班子的事儿,悠哉悠哉地踱过来:“如何,咱们的小红鼠上钩了?”
血魔淮阴提起一坛子酒,掀开红绸盖儿,昂首猛灌起来。辛辣的酒液窜进胃里,冲入肠道,流遍四肢百骸,浸染得身躯的每一滴血都渗着浓烈的酒味儿。
“她不该这样活着。”淮阴的眯眯眼儿隐约放射出愤怒的光芒。
“是了,它不该这般活着。”九明媚扯过一坛子酒,也灌了起来,饮罢,用衣袖揩了揩小嘴儿,笑道,“放它这般走了,是最好的法子。你在铺子这儿守着,我同千霁会护它周全的。”
起初,九明媚便瞧出耳鼠乃是双魂之躯,一个是耳鼠外壳及其魂魄,另一个则是一个寄居的魂魄。耳鼠外壳很新鲜,很鲜活,外在看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生命体,甚至同它自个儿所说一般,村落遇劫匪,不得不流落魔都,拜入魔宫阿秘少尊手下,盼得一时的庇佑。
但是,耳鼠体内的那个魂魄,可没有那样弱小。虽然它极力压制自个儿强大的魔性,压制自个儿心头的悍匪之气,委曲求全地将自个儿伪装成一个卑躬屈膝的小小魔物。不过,再好的表演,也终究会有破绽。
魔尊玄扈其实早就瞧出这一点,却因了儿子喜欢,故而没有揭穿它、赶走它。当儿子不喜欢或是可以主动割弃之时,那么留着耳鼠这条小命,也就没什么用了。究其缘故,还是阿秘主动舍弃了耳鼠,为了“娘亲”。
然而他们都知道耳鼠是双魂之躯,却不知另一魂究竟是谁。
直到前些日子,九明媚才查出了其中一些端倪,找到了耳鼠体内那魂的真实身份——钩吾山的红鼠大王。
哟嘿,一代红艳枭雄,沦落成了一个小侍女,噫,狗血的味儿扑面而来,挡都挡不住。
(未完待续。)
☆、第151章、毒烟蛇咒
新婚的夫妻,总爱腻歪些时日,碍于情面,不好太过招摇,都喜欢暗中时不时地勾勾手、抛抛媚眼儿、说说悄悄话儿。九明媚却全然不这般,唔,脸皮厚实的最大好处,莫过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勾引相公。酒水铺子里,几乎到处都可以瞧见夫妻俩笑呵呵地手拉手,互相喂葡萄的恩爱样儿。
“千霁,来,这颗葡萄甜。”
“媚儿,来,这颗葡萄汁儿多。”
“千霁,来,张嘴,啊~~”
“媚儿,来,张嘴,哟~~”
血魔淮阴瞧着俩人儿秀恩爱,微汗:“明媚,你们……不是要去保护红鼠……吗?”若是平日,他指不定怎么揶揄调侃呢,可是打从晓得耳鼠便是红鼠大王后,他就怎么都放松不下来了。
“急个甚?”九明媚嚼了一口紫葡萄,舔了舔唇边流溢而出的鲜美汁液,笑道,“咱们的计划是有疏漏的,倘若耳鼠回过神来发觉有人跟踪,岂不是前功尽弃?”
摸清耳鼠的底细,不过是近两日的事儿,期间九明媚没少同耳鼠聊天儿,却始终得不到它的信任。在耳鼠神经紧绷,甚至有敌对情绪之时,进入双魂之躯是件极其危险之事。若是魂魄园子里的双魂一起立起来掐入侵者,后果不堪设想。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时,九明媚觉察到了耳鼠体内另一魂的真实身份,再那么一琢磨,又掺和些风千霁的调查,确定阿秘并非它心头最重要之人。
钩吾山之主,抑或是巴蛇白棱,才是最终的目标。
耳鼠遵守同白棱之约。一直守在阿秘身边做眼线。要让耳鼠离开魔都,需得想个法子,激她离去才成。淮阴在墙根儿的那番话,虽是早有准备,却还是说得忒急,疏漏不少。倘若耳鼠对淮阴的“善意”存上一点点怀疑,只怕要前功尽弃。此时岂可再白白地扒拉过去。没的露馅儿呢?
淮阴眯眼儿一亮,凑过来,一屁股把风千霁撅到一边儿:“你早有招儿?”
到底是数万年的酒友。对她这点子了解还是有的。九明媚莞尔一笑,勾了勾食指,让他凑得更近些。淮阴赶紧往前挪近了,甚而撩开长发。将耳朵恭恭敬敬地送到她唇边。
只听得她清灵灵一笑:“喜欢人家,索性抢来做老婆呗!”说罢。她食指轻点淮阴的脑门儿,将他弹开了去。
钩吾山的红鼠大王,不过一个六千年的魔物,饶是以悍匪之气闻名。在血魔跟前还是没甚么优势的。而俩魔的缘分,说来也怪。四百年前,淮阴听闻钩吾山的盗匪用魔血酿的酒别有一番滋味。便巴巴地赶去了。碰巧遇着红鼠大王带领弟兄们抢劫过路的魔物商队,淮阴也被当成商队的。给抢了。
彼时红鼠大王将一跟鼠尾鞭子缠住他的脖颈子,上下瞄了瞄:“兄弟,你不是商队的,做什么要与商队为伍?”
淮阴瞧她是个样貌丑陋的姑娘,眯缝了眼儿道:“贪饮,想一尝血酒佳酿的妙味儿。”
“好说!”红鼠大王豪爽一笑,吩咐弟兄们将他带回山上,预备了一顿血酒佳酿招待。淮阴喝得很足,直在山头呆了三日才离去。
钩吾山的弟兄们都很敬服红鼠大王,同她一般的豪爽,一路送淮阴下山,还捎带了八坛子血酒。
淮阴并不是个色胚子,更何况红鼠大王的相貌,距离“美女”差了十万八千里。可他一瞧见她豪爽地大笑、畅快地饮酒、雷厉风行地打劫的模样儿,就觉得欢喜。后来他也曾去钩吾山,得到的却是山头易主,红鼠大王已魂飞魄散的消息。
前头淮阴总揶揄明媚与千霁,如今被明媚反调了一戏,着实是“出来混,早晚要还”的道理。
“噫,有情况!”
九明媚摊开掌心,闪出一只跳蚤大小的虫子来。此乃“叮虫”,惯常喜好寄身于鼠类魔物身上,吸食血肉和魔气,同凡间吸食牛血的牛虻差不多。她在耳鼠的头发里丢了一只叮虫,施了术法。只要耳鼠那头出了甚么状况,她这头的叮虫便会啪啪跳起来。
九明媚略施术法,叮虫中冒气一股子白烟儿,白烟儿凝成一团雾气,隐约可见一只耳鼠正在半空里快速飞动。
“看它飞的方向,正是巴蛇族的领地。”风千霁道,“它是先去寻白棱,要证实淮阴所言的真假。”
“不过,这白棱似乎并不想被它寻见呢。”
耳鼠正对面,无数墨绿色的气团正狂奔而来,狠狠地冲击着它。
耳鼠侧身躲避,施咒击溃几团。可刚打散一团,又冒出来一团,跟雨后春笋似的,怎么也消灭不完。
“是巴蛇族的毒烟咒!”血魔淮*。
九明媚瞧了瞧淮阴那担忧的模样儿,心头微笑,认识他数万年,头一次瞧见他对甚么异性这般在意。她猛拍淮阴的肩膀:“交给我们便好。”
说罢,九明媚握住淮阴的手腕,将叮虫交到他掌心。
她看向风千霁,灿然一笑。
风千霁回望着她,灿然一笑。
俩人儿手牵着手,化成两道白光,钻进了叮虫上方的那团雾气中。下一瞬,雾气画面里头,便多了俩人儿。他们依旧手牵着手,甜甜蜜蜜的样子,出手却半点儿不马虎。三下五除二,将缠住耳鼠的毒烟咒踹散了七七八八。
耳鼠被毒烟咒缠得厉害,饶是危机解除了,依旧咳得厉害。它往后退了退:“怎么……是你们?”
“你放心,我们就算再想要你体内的仙灵,也不会来硬的,更不会伤害你的性命。”九明媚笑道,“可某些人就不一定了……”
“她不会!”
“我可还没说是谁呢,这般紧张做甚?”九明媚微笑,“看样子,你也在怀疑白棱,不是吗?”
耳鼠咬了咬牙,狠道:“这是我的事!”
“好歹我们也是你的救命恩人,能救你两次,说不定,还有第三、第四、第五次……”九明媚道,“难道你希望死在半途?”
(未完待续。)
☆、第152章、美蛇白棱
阴暗的洞穴深处,冒出一团团幽紫的神秘光泽。单瞧那环境,似是鬼魅出没之处,寒津津的,有点儿没拧?稍傩嵝崂锿返淖涛抖妫吹南惴燮咂ざ烙械男仁诟亲×恕8σ晃牛愕煤埽僖恍幔舨豢晌拧�
偏偏洞里的主子极喜爱自个儿这嗜好,伸展了柔弱无骨的娇美身段儿,轻轻吐纳洞中香气,是个欲/仙/欲/死的神情。
洞外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紧接着便见一个上半身是男子、下半身却是条蛇尾的青年汉子“走”了进来,在那娇美佳人身后紧紧拥抱:“白棱,你真美……”
白棱魅惑地勾着唇,口中吐了吐信子,柔嫩的双手向后搂住那蛇人的颈子,吐气如兰:“有多美?”
“你是三界之中最美的女子!打从在蛇灵台看到你,我就对你朝思暮想,我做梦梦见的都是你!”青年汉子滔滔不绝地表达着爱慕之情,双臂抱得更紧了,长了青胡茬子的嘴不时地亲亲白棱娇嫩的脖子,见她没有反对,便越发的兴奋起来。
“想得到我,可要付出代价哟~”白棱媚笑着。
“只要能得到你,无论什么代价,我都……”
话音未落,白棱那颗美丽的脑袋骤然胀大,变成一颗青黑色三角蛇头。蛇头猛张大口,将青年汉子吞入腹中!从人头,到上半身,再到蛇尾,全进了白棱腹中,将她那原本纤细的腰身撑得大如圆桶。最后,只有汉子的一小节蛇尾巴还露在外头,不住地甩动。似乎还在挣扎。
整个儿吞的时候,吞进肚儿里的活物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在腹中挣扎个一时三刻皆是常事。白棱站起身来,扭了扭圆桶般的腰肢,又用细胳膊往小腹和腰肢周遭捋一捋、顺一顺,最后猛地一拍。只听得腹内汉子“嗡嗡”一声儿,又没动静了。至于那露在嘴边的蛇尾巴。也终于一齐吞咽进去。
白棱吐了吐猩红的长信子,扭着粗圆的腰肢,缓缓地卧倒在又长又黑的水床中。溅起些微香中带臭、臭中带酸、酸中带辣……总之别具酸爽滋味儿的水花儿来。
白棱长居在此“蛇尊洞”中,避世修炼,只在巴蛇族有要事抑或自个儿饿了的时候才出去。每每一出洞门,便能凭借自个儿的姿色。勾/引来几个雄性魔物。她素来眼高于顶,自认为除却魔界至尊的玄扈大大。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