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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我停住,我就停住,当我和你一样傻呀!”秦朗一边赶车,一边没好气地回答。
三小姐的头顶上直冒青烟,正想挥鞭去打对方,发现前面就是城门,不禁大喜,大声叫道:“你们几个快拦住他。”
几名士兵听到三小姐的叫声,想要阻拦马车,却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地看着马车从身边掠过。三小姐的快马尾随其后,吓得他们连连飞退,全然没有先前的仪态,差点儿就被撞上了。
马车出了城门没有多远,再次被三小姐追上。眼看这妞只有孤身一人,秦朗松了口气。要是连一个小妞都打不赢,干脆跳进护城河淹死。他正想停车和对方算帐,突然感到后背一阵发凉,有种不详的感觉。
回头一看,秦朗大惊失色,只见三小姐左手执着缰绳,右手高举着一个蓝色的光球。天哪,这妞竟然是一个灵修者!弄出这么大的灵能球,她究竟想干什么?
(本章完)
第15章 趁火打劫
三小姐虽然任性刁蛮,天姿却不差。别看她今年只有十七岁,灵能已有十八级,接近下位祭师的水平。她手中的这个灵能球可不一般,灵能值高达850,若用雷击灵技施放,别说打死一个人,就是四阶灵兽受此一击,也会灰飞湮灭。(注:亚特大陆的人体灵能共分一百级,每级的灵能值为50。秦朗弄出的小蓝火顶多属于一级水平。)
秦朗与灵修无缘,但也知道厉害。这丫头的灵能比他高出不知多少倍,若被灵技打中,肯定小命难保。所以他立刻出招,从怀里掏出手枪就是一枪。
砰!可怜的马儿左胸中弹,前蹄一软,将三小姐向前抛了出去。因为事发突然,三小姐来不及反应,哎呀一声身体前摔,手中的灵能球顺着惯性飞了出去。秦朗赶紧缩脖伏身,只觉得一道蓝光从头顶电射而过,满头短发在静电的作用下全部竖立起来。
碰,马儿一声嘶鸣,重重地栽倒在地上,当场已是不活。
又是一声轰响,三小姐掉在秦朗身后的马车上。
紧接着,前方不远处紧传来一声巨大的轰鸣。好家伙,这颗灵能球把路面炸出了一个直径五米的大坑,吓得拉车的马儿人立而起,差点把马车给弄翻了。
秦朗用尽全力,好不容易勒住了马儿。回头一看,三小姐摔在马车上,当场晕菜。
擦汗,使劲的擦汗。总算化险为夷,一切搞定。
秦朗长长地吁了口气,后背嗖嗖发凉。这小妞也太狠了,要是被这颗灵能球打到,肯定会粉身碎骨。如此看来,灵修练得好也是蛮厉害的,可惜他没有这个天份,只能老老实实地练剑。
弹匣里共有八发子弹,已经用了两发,还有六发,以后不能随便使用。在没有成为强者之前,这可是保命的家伙。
要想成为一名绝世强者,必须打好基础,上学很有必要。没钱是一个大问题,不知在萨达克灵武学院上学需要多大花费?怀里的这块灵石肯定不够。对了,这小妞是城主的女儿,身上肯定有钱,干脆趁火打劫,当一回强盗。
“对不住了,江湖救急。我只是借用一下,以后有了钱再还给你。”秦朗喃喃自语,从三小姐的腰带上摘下钱袋,随手摇了摇,里面哗哗的。哇,这小妞果然有钱,脖子上戴着一根晶石穿成的项链。算了,男女授手不亲,我只要钱,项链给你留着。
十几分钟后,三小姐醒转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路边,身旁站着几名士兵。她晕乎乎地从地上坐了起来,感到胸口、胳膊等部位摔得好疼。
士兵们看她这个样子,顿时忍俊不噤,赶紧转身捂住嘴巴,脸膛涨得通红。三小姐的头发乱得象鸡窝,脸上涂着两块黑乎乎的烂泥,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脏得不成样子。谁这么有本事,居然把她弄成这样?
片刻之后,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传来:“该死,这家伙偷了我的钱袋!你等着,这件事我和你没完。”
“哎哟,三小姐,你为什么打我?”
“躲什么躲,踢两下又不会死!”
……
与此同时,秦朗正在一个小树林里清点“战利品”。这是他来到异世“赚”的第一笔钱,总算摆脱了一穷二白的不利局面。
嗯,二十五块灵石,还有一百零二块能量石。今天算是发了一点小财,不知道学费够不够?在灵武学院混上两年,学好本事再去闯荡江湖,貌似比较妥当。转念一想,在萨达克城肯定不行,那是三小姐的地盘,搞不好冤家路窄,再遇到可就麻烦了。
红石村不能回去了。多吉知道艾克的来历,一旦告诉三小姐,这妞肯定会找上门来。卖东西的钱都给艾克带回去了,只收一块灵石的劳务费,想必村长不会介意。
身上有钱,胆气就壮,秦朗决定到其他城市碰碰运气,不混出个名堂誓不罢休。不知路上是否安全?好在马车还在,不致于徒步前进。
“呃,肚子好饿!”把所有的钱装回口袋,秦朗揉了揉空空如也的肚子,从旁边拿过干粮袋,掏出一张面饼。袋子里只剩四张饼,马上就要长途跋涉,必须做好准备。
“哎,好些天没有吃肉,要是碰到不长眼的低级灵兽,打打牙祭就好了。”
秦朗一边啃着面饼,一边做着白日梦。身上只有一把剑和一把手枪。手枪肯定不能用,以他目前剑法,就算遇到灵兽,只有逃跑的份儿,不被灵兽吃掉就不错了。
啃完饼子,喝了两口水,秦朗拨转了马头,决定回萨达克城休息一晚,多买一些干粮,打听清楚形势再走。先前进出走的都是南门,这回从其他城门进去。三小姐一定不会想到。只要保持警惕,小心一点,应该问题不大。
沿着护城河绕了半个圈,再从北门而入,天已经快要黑了。北门的士兵和南门一样,站得就象几根木桩,显然没有从三小姐那里得到通知。秦朗放下心来,大摇大摆地进了城,稍微转悠了一下,找到一家客栈住下。
客栈老板的服务非常周到,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足的是饮食不太好。这些天老是吃素,油水太差,吃晚饭的时候,秦朗差点咬到了舌头。如此看来,在异世推广中华饮食文化,掘金的空间相当大,不过现在条件不成熟,还要过些日子才行。一是本钱不够,二是需要换个地方。将来用钱的地方很多,到了新的城市立刻着手这件事情。
晚饭吃罢,眼看时间尚早,秦朗决定出去溜哒一下。这里的科技文明十分先进,物质文明却非常落后,不知道精神文明又是怎样?自己拥有几千年后的人生经验,一定可以找到经济增长点。身上这点钱根本不够用,只出不进,撑不了几天。在客栈住上一晚就要十块能量石,随便吃顿晚饭也要八块能量石,跟抢钱差不多。
“老板!”秦朗招了招手,把老板叫了过来。
老板笑眯眯地问道:“这位客人,不知还有什么吩咐?”这家客栈规模不大,只有上下两层,老板家住一楼,二楼只有四个房间,由老板夫妻俩一起经营。
“老板,我白天进城的时候,看到灵武学院招生的布告。向您打听一下,学费需要多少?”
老板叹道:“上灵武学院可要花不少钱。我儿子就在里面上学,每学期的学费就要二十块灵石,学习高级技能还要另外收费,价钱贵得离谱。”
“这么贵!”秦朗吓了一跳。他原以为自己收获不菲,没想到根本算不了什么。看来自己要想上学,首先必须赚钱,难怪艾克说上不起,的确贵得离谱。
“学费这么高,你们负担得起吗?”秦朗问道。
老板说道:“为了儿子的将来,做父母的只能这样。好在儿子很争气,已经是一名中位剑师。只要毕业后能够加入剑师团,我们家的日子就好过多了。”
(本章完)
第16章 生死格斗(上)
停电一整天,今天发晚了,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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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师团的薪水很高吗?”秦朗十分好奇。
老板的眼睛里露出憧憬之色:“剑师团的薪水与能力挂钩。大剑师的月薪是十块灵石,下位剑尊是十五块灵石。实力越强,收入越高。若能加入王室卫队,薪水还要高出好几倍。”
“王室卫队是怎么招人的,有什么标准?”秦朗眼睛一亮。
老板回答:“我都是听儿子说的,具体不太清楚。据说每年各邦都要举办灵武比赛。皇家军团就会派人过来,从优胜者当中进行选拔。不过,他们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名额有限。”
秦朗点了点头。难怪大陆的人都对修行很感兴趣。成为强者之后,金钱自然滚滚而来,比起一个普通百姓可要富裕多了。学费真TM的贵,今天的收入只够一个学期的学费,想来其他城市的灵武学院也是一样。在秦朗的脑海中,赚钱成为目前的首要大计。
谈到这里,秦朗站起身来:“老板,晚上有什么玩的地方?”
老板见秦朗虽然穿着一般,行为举止却落落大方,不象是一个普通人,所以回答很有耐心:“如果您对灵武修行很感兴趣,可以去格斗场去瞧瞧。那里每天早、中、晚各有五场格斗,绝对让你大开眼界。”
联想到古希腊角斗士,秦朗皱了一下眉头。身处同一个时代,这里的文明背后不免带有血腥的味道。恐怕在不久的将来,自己也会身不由己。唯一的期盼就是,尽早成为强者,用双手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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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斗场的门票高达一块灵石,贵得简直离谱。其实并不奇怪,这里是上流贵族和富人们的娱乐场所,穷人连学都上不起,哪有闲情逸志来到这种地方。
秦朗没有犹豫,掏出一块灵石,换来一根通行用的红色木签。刚才站在门外,他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今晚将会遇到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这块灵石不会白花。
格斗场的规模不小,修建成圆柱形,中间是一个直径三十米的场子,四周燃烧着熊熊的火焰,顶部装有百余颗拳头大的晶石,照得全场一片通明。秦朗找了一个位置悄悄坐下,目光投向场中,只见两名男子正在格斗,场面十分火爆。四周的看台上零散地坐着一些人。因为光线的问题,看不清楚他们的长相。这些人都十分兴奋,在座位上大声叫嚷着,为格斗双方加油助威。
这两名男子都是剑修者,使用同样的武器,一手持盾,一手握剑,正在激烈交锋,身手都相当不错。其中一人将铁剑舞得疾如旋风,招式大开大合,毫不吝啬自己的力气。另一人守多攻少,抽空子来上一剑,却是角度刁钻,剑走偏锋。
这场格斗的结果不出所料。等到前者力气耗尽,后者只用了一招,就奠定胜局,挥剑砍下死者的首级,高高举在手中,向观众表示致意。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杀人场面,秦朗感到恶心欲呕,十分难受,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方才平静下来。他虽然经历了残酷的人狼之战,但是处境不同,心态大不一样。
很快,上来几个人将那具无头尸体拖了下去,拖掉地上的血迹。一名身穿黑袍的中年男子站起身来,向观众们介绍道:“各位尊敬的观众,今天第三组将要出场的是赫赫有名的格斗之王拉森。成为奴隶之前,他是一名上位剑尊,半年前来到这里,已经连胜九十九场,无一败绩。他今晚的挑战者十分特别,相信大家一定喜欢。下面,有请挑战者——出场。”
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主持者把声调拉得很长。与此同时,传来一阵骇人的咆哮声。
“天哪,竟然是一头齿虎!”有人失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