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随后,两人站在山脚下,等着陈龙树一脸神情落寞的从清溪垌村寨走出来后,几人简单的一说,立刻便分头去准备了!
这次迁往南面的溪垌部落,一共有二十多个,因为要先期过去一些人。安置房屋等,每个寨子派来了一两百人。
虽是,一两百人,可二十多个寨子,加起来,那也是三四千人。
等到这些人陆陆续续的来到清溪垌的村寨,原本的寨子,一下子就变得人满为患,不得已,赵谌只好将这些人先行安排在村寨外住下。
别的溪垌部落。都是等那边先安顿好之后,再行迁过去,不过,清溪垌却因为赵谌的缘故。这次一同举寨南迁。
三天的时间,所有的溪垌部落都已派人过来。而清溪垌也做好了南迁的准备。
原本赵谌以为,整个寨子搬迁,光是家当就是一件特别繁琐的事,结果,等到开始南迁了。看到清溪垌的人,一个个只背着一个背篓时,赵谌才算是傻了眼。
敢情,这么大的村寨,看似家家户户五六口人,可全部的家当,也只有一个背篓而已啊!
不过,想想也是,这些僚人常年住在山林,过的还是最原始的生活,并不像中原汉人一样,家里总是瓶瓶罐罐的一大堆。
几千人的队伍,一路上消耗的粮食就是不小的数目,这也是,僚人从一开始就无法南迁的根本原因。
眼看着南迁日子临近,老头儿无数次的有意无意的望着赵谌,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赵谌只好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来到村寨的后山,一次性就从超市里,购买了两吨的大米。
结果,等回来告诉老头儿,让他带人去后山搬粮食时,老头儿狐疑的带着人来到后山,猛地看到眼前忽然出现的那么多的大米,当场便‘咯喽’一下,抽过去了!
老头儿也算是活了好几十年的人了,大概从他记事起,就从没一下子见过这么多的粮食,即便是村寨丰收的一年,粮食也只是那么一点点,刚够村寨吃数月的。
剩下的大半年,整个村寨都是靠在山林捕猎为生!
成堆的粮食摆在眼前,而且又都是白生生的大米粒儿,整个清溪垌部落,简直都要疯狂了。先前赵谌身为神使,展露出来的东西,不是那可怕的地狱之火,就是那巨大的球体。
这两样东西,无论是哪一种,都让溪垌部落的人见了,从骨子里心声惧意,而今,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粮食,整个溪垌部落的人,看待赵谌的目光,除了敬畏之外,一下子变得亲切了起来。
这才是雷神的使者啊!惩罚坏人时,毫不留情,但是对待他们这些善良的人时,却露出仁慈的一面。
于是,整个村寨内,又是一轮的跪拜大潮,一个个僚人跪在赵谌所在的阁楼前,一遍遍的呼喊着雷神,听的里面的赵谌嘴角使劲抽搐。
雷神什么的,他倒是不知道,不过,他上面的钱,可是实打实的,少了一点,这才是真实的!
僚人跪拜赵谌,认为这就是神使赐予他们的,然而,对于来源却是连个疑问都没有!
即便是程处默,见了一下子出现的大米,也只是微微的愣了愣,最后使劲的揉了揉鼻子,嘟囔了一句,反正是俺程处默的兄弟!
语气中满是自豪的感觉!
既然,粮食有了,各部落派来的人也到了,那就没必要浪费时间了。数千人的队伍,立刻便整装待发,浩浩荡荡的出了清溪垌的村寨。
故土难离!整个清溪垌的人这一下全部搬离,当全部的人,走出村寨,看着瞬间空荡荡的村寨,老头儿站在那里渭然长叹了一口气,一转身便爬上了一副担架。
整个队伍里,除了老头儿因为年迈,需要别人抬着走,赵谌这个如今成为整个溪垌部落的神使,也被安排坐在了一副担架内,晃晃悠悠的被几个青壮抬着一路往南行。
赵谌乃是神使,如今在整个溪垌部落,身份尊崇无比。而这一路南行,山高路远的,万一累着了神使,那还了得!
于是,不由分说,赵谌就被抬到了担架上,根本不给赵谌任何拒绝的机会!
只不过,这样的享受舒服则是舒服,可有时却也是相当的难受,尤其是自己的好兄弟只能一路步行时,赵谌就更加有些不自在了。
当然,这种不自在,也只是维持了一会儿。
等赵谌看到程处默背上背着一个背篓,身旁跟着一个俏生生若花朵一般的姑娘,两人旁若无人,嘻嘻哈哈的样子时,赵谌顿时翻了翻白眼,往后一躺睡了过去。
就不该将热气球收起来,跟着大队伍一起走啊!
而当赵谌带着溪垌部落数千人,一路向南出发时,远在高州的冯盎,此时正低头看着刚刚信使带来的一封信。
而这封信,不是来自别处,正是冯盎安插在大唐长安的亲信,从长安给他带来的。
冯盎安在长安的信使每月都会给冯盎准时送来一封信,里面的内容,大多都是从皇宫外张榜出来的,关于朝廷内部人事变革以及朝廷政令的内容,有时也会夹带着一些坊间关于岭南的事情。
这一次信的内容有点多,因为是今年捎来的第一封信,上面详细的将李二在大朝会上颁布的一系列事件,都逐一的写了进来。
冯盎的目光快速的浏览着信的内容,看到跟自己有关的,便会将目光停下来,仔细的分析,看到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便会直接忽略而过。
一封信快看到结尾了,冯盎也没看到跟自己有关的信息,长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目光却忽然盯着信的最后一件事,双眸一下子虚眯了起来。
这件事不是别的事,正是发生在初三日,大朝会上,赵谌失望而走的事情。
冯盎的这个信使,将那日发生的一切都事无巨细的统统写了进来,里面将赵谌如何失望而走,走时又是如何轰动全长安,以及事后大唐的皇帝,如何一次次的派遣军队四处寻找的事情,都一一做了详细的说明。
坐着神秘球体离开长安!
本身对格物、算学一道尤其精通!
身边还跟着卢国公的嫡长子程处默!
这个人名叫赵谌,是个刚刚及冠的少年!
冯盎看着信上记载的关于赵谌的信息,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此刻就在罗窦洞清溪垌的雷神使者。
也是,拥有一个巨大的球体,身边也跟着一个粗黑面孔的少年,至于,格物、算学那就不得而知了。
两下里一综合对比,冯盎立刻便毫无怀疑的认定,这个雷神使者,一定就是那个从长安出走的赵谌无疑!
只是,让冯盎惊讶的是,这赵谌却真的是神仙弟子啊!(未完待续。)
PS: 虽然,更新每天两章,还是想厚着脸皮求几张月票!
第十六章 血光之夜()
几千人的大队伍,中间还有老人孩子,这一路上走的极慢,早上从清溪垌出发,到了快临近傍晚时,回头一看,视线中那群山还屹立在眼前,似乎他们就在原地踏步一样。
眼看着太阳也快落山了,走了整整一天,队伍的人也已疲累不堪,赵谌只好下令,让队伍就地安营,待明日一早出发不迟。
不过,说是安营,其实,也就是找了些柴禾,点起巨大的篝火,然后,生火造饭而已。
僚人过惯了清贫的生活,对于野外的生存能力极强,填饱了肚子,往篝火旁席地一躺,天做被子地当chang,随随便便就能凑合到天亮。
赵谌自然不可能跟其他僚人一样睡在野地里,他有自己的帐篷,还是当初他跟程处默刚刚到这边时带来的,一直留在清溪垌村寨,并没被赵谌收起,刚好这次又派上了用场。
靠近大山的夜晚来的很快,刚刚还是傍晚,可等到太阳刚一落山,夜幕便笼罩了下来。
此时,整个营地里都点燃好几堆篝火,熊熊燃烧的篝火里,吃饱喝足了的僚人,三三两两的坐在篝火旁,说说笑笑,有的甚至已经躺在那里睡着了。
四周静悄悄的,夜空中繁星点点,赵谌点燃了一根烟,无聊的抬头看着天上的繁星。
程处默此时也不知去了那里,营地里也看不到,连带着那位姑娘也不见了,这混蛋发展速度也太快了!
不过想想也是,程处默以往都在长安,家里被他老爹管着,难得会出来遇上个崇拜他的人,少年的虚荣心,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于是,便不管不顾的喜欢上了那位姑娘。
赵谌想着等程处默回长安时,身后带着几个黑不溜丢的娃娃时。程咬金脸上的精彩表情,顿时忍不住笑了起来。
但就在这时,忽然黑夜里传来了一声短促的惊呼,猛地打破了平静的夜晚。这惊呼刚刚响起。便像是被捏住了嘴巴一样,猛地戛然而止。
营地里原本说说笑笑的僚人们,听到这声突然传来的短促惊呼,顿时露出疑惑的神情,一个个抻着脖子。目光好奇的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赵谌在听到这一声短促的惊呼声,神情微微一顿,旋即想到了什么,脸色刹那间一白,猛地大吼起来。
“爬起来!快爬起来!”
傍晚扎营的时候,赵谌便安排了几人到营地外围放哨,这次僚人部落南迁,牵动着不少人的利益,尤其是冯氏和陈龙树。
而刚刚传来的那声短促的惊呼,显然是暗哨受到了袭击。只不过还没来得及传讯,就被人直接杀了!
原本还疑惑的望向那边的僚人们,一听赵谌发出大吼,脸色顿时一变,不由分说便‘倏’的一下从地上爬起来。
然而,就在这时,喊杀声忽然从那边刚刚传来惊呼的地方,猛地传来,随着这喊杀声,数不清的黑影挥舞着手中的刀。直冲营地而来。
数不清有多少人,只是眨眼的功夫,这些人便如黑夜里突然涌来的狂潮,‘轰’的一声便涌入营地中。手中的刀高高扬起,一名来不及站起的僚人,下一刻便是血光迸溅。
整个营地已经乱作一团,哭泣声、喊杀声、怒吼声,打破夜的寂静,火光里血光不时飞溅。有人被刀贯穿了身体,有人奋力的与人厮杀。
赵谌的脸色一片煞白,目瞪口呆望着瞬间变成厮杀场的营地,手脚冰凉一片。
大意了,真的大意了!
他以为有了谈殿的教训,这些人多少还会收敛一点的,至少不会做出太疯狂的事情。然而,他却忘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道理!
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人,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耳边是各种混杂在一起的声音,眼前是厮杀的人群,隔着熊熊的火光,赵谌看到陈龙树的身影,正挥刀砍向一名僚人。
似乎也注意到了赵谌的目光,陈龙树砍倒了那名僚人,嗜血的目光忽然望向赵谌这边,看到赵谌正在望他,脸上的表情微微迟疑了一下。
但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一咬牙,对着身后的部下叽里咕噜的吼着什么,边吼边用手中的刀指着赵谌。
赵谌看到这里,微微吸了口气,目光扫了一眼已经混乱一片的营地,忽然一转身,猛地向着黑暗深处不顾一切的跑去。
今晚的突然袭营,其实目标只有他一个,只有杀了他,这些人才会达到目的,否则只要他活着,即便杀光了这里的所有人,他们一样也无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