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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叶千歌领来的人,都拿刀拿剑,凶神恶煞,俱是骁勇善战之辈,倘若叶千歌一路畅通无阻,他还真无法保全性命。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幸好小王爷大人不记小人过,将此事抛诸脑后,并无秋后算账之迹象。
出了齐云阁,叶千歌见时日尚早,逛完朱雀坊,正好可去望月楼吃午饭。
继续深入,卖的东西,渐渐从物变成了人。
这里是人市,又称奴市。
特指专门贩卖人奴之所。
大大小小的木笼子里,装满了人,男女老幼皆有之。
这里的人,大多是良籍和商籍,破家之后,走投无路,被迫无奈成为奴籍。
良籍,便是普通老百姓,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
除此,也有一些人是罪臣之后。
故而,若在此处,见到往日高高在上的小姐少爷,亦属正常。
大徐没有禁奴,但禁止逼迫民众入奴籍。
一旦发现,便是死罪。
但是,高额利润的诱惑之下,必有人铤而走险。
单论这些笼子中,定有很多人是被胁迫的。
一入奴籍,便是奴隶身份,基本上一辈子都难以摆脱这个身份。
除非主家舍得花费一大笔银子,去官府消去奴籍,颁发释奴文书。
但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叶千歌淡淡收回目光,不疾不徐的走着,一边的人贩极力叫卖着。
“公子,可来此处看看,今日刚进了一批货,绝对包你满意!”
“这位少爷,小店昨日收了数十胡姬,能歌善舞,身材妖娆,乃供人取阅之极品也——”
“公子不知需要那种货色,小店应有尽有,绝不坐地起价!”
“。。。。。。”
叶千歌一入奴市,便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随身数十个侍卫守护,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不论是人贩,还是笼中的人奴,俱都开始叫唤起来。
“公子,奴会烧菜做饭,也能操持家务,买我。。。。。。”一个脏兮兮的少女殷切道。
“少爷,鄙人能识文断字,亦会珠算,可为少爷记账。”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很是瘦弱,衣衫褴褛,头发凌乱。
“这位贵人,小的会些粗浅功夫,若公子买我,小的定为公子赴汤蹈火,刀山火海,我自坦然面对!”这是个铮铮汉子,面向粗狂,双目炯炯有神。
“。。。。。。”
场面顿时变得沸反盈天。
叶千歌深吸口气,强行收回目光,恍若未闻的往前走。
每经过一处小店,一个木笼子。
那些人贩便甩着鞭子抽打笼子里面的人奴,恶狠狠的骂道:“再卖不出去,今天没饭吃,饿死你们这群赔钱货!”
人奴发出惨叫哀嚎,拼命求饶和闪躲,却不敢叫骂与抵抗,否则,会被生生打死。
“叶千歌,你怎么不救他们?”郁灵微撅着小嘴,好奇问道。
这几天,她一直未曾离开,在暗中偷偷保护叶千歌。
叶千歌大发善心,拯救流民之举,她亲眼目睹。
本以为叶千歌会再度同情泛滥,花巨资将人奴买下,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之中,却不料对方无动于衷,毫无表示。
“本王救不了他们。”叶千歌淡淡道。
郁灵歪着秀首,眨巴着眼睛,道:“流民能救,他们为何不能救?”
“流民不救则死,他们至少能活。”叶千歌撇撇嘴。
他深刻的知晓,他救不了所有人,也没有那个圣母心,去挽救所有不幸的人。
大徐一日不禁奴,奴市便会一直存在,眼前的景象,亦不会消失。
郁灵瞥了一眼木笼之中的人奴,小脑袋微微点了点,虽然凄惨,但至少能活。
“前面发生了何事,怎有那么多人围观?”叶千歌问道。
“王爷,前方便是朱雀坊奴市中最大的门店,唤作万奴阁,此时正在拍卖人奴,故而引起围观。”不久,一个侍卫跑来答道。
“走,过去看看。”见过拍卖古董器物,却从未见过拍卖人奴,叶千歌一听,不由来了兴致,便率先往前方而去。
万奴阁,乃长安城最大的人奴贩卖场所。
据传,万奴阁阁主能力通天,不但与刑部牵扯较深,还与边军关系匪浅。
每年边军抓到的胡人,六七成被万奴阁消耗,剩余的三四成,被其余的人贩分销。
除此之外,还有每年新入奴籍的人奴,也是先经由万奴阁挑选,才可允许其他门店介入。
由此,万奴阁蒸蒸日上,一举夺得行业魁首,成为龙头。
第一百一十四章 秀才剑()
拍卖场是个露天的舞台,四周摆满了桌子,桌子坐满了人,多是达官贵族的公子,或富商大贾的少爷,俱都锦衣绸缎,面带红光。
侍卫在前开路,叶千歌轻而易举的进入内场,占据一大片桌子。
“你谁啊,竟敢抢我的位子!”
“大爷的,你不要命啦,连少爷我敢踹,来人,给我打!”
“家父乃当今朝堂四品大员,谁敢放肆!”
“。。。。。。”
叶千歌嘴角一弯,噙着一缕邪魅的笑容,不疾不徐的迈着步子进去。
顿时,那些公子少爷,眼珠子陡然睁大,面上尽是惊惧之色,口中的污秽之词,尚未到嘴边,便生生的咽了下去。
当下,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叶千歌斜睨了这些公子几眼,低喝道:“滚!”
几人如临大赦,二话不说,撒腿挤开人群,转眼便消失不见了。
“竟是叶小王爷!”台下之中,很快有人认出叶千歌来,顿时惊呼出声,便惹来无数的目光移到叶千歌身上。
“果真是乐圣!”
当初,中秋大典之后,叶千歌之名广为流传,但得见其真容者,终究是小部分。
“拜见王爷。”
一时之间,诸多公子和少爷,纷纷前来作揖见礼,弓腰谄笑,犹如家奴,哪还有半分不可一世的样子。
叶千歌笑笑道:“无需多礼,各位继续。”
说罢,便将目光移向舞台。
此时,正在拍卖的是几个胡姬。
每个胡姬面容姣好,金发碧眼,身材火辣,穿着薄纱轻帐般的衣裳,露出白皙的皮肤,凹凸之处若隐若现,引人遐想,似有无尽的魅惑力。
台下的公子少爷们,早已按捺不住,蠢蠢欲动,面上溢满激动,眼中充斥的欲火和淫…邪。
一群尤物!
叶千歌鉴定完毕。
他端起茶杯,细细抿了一口。
“七个美艳无双的胡姬,底价五百两!”
话音一落,台下一片哗然。
“一千两,我要了!”一个阴鸷公子,眼睛死死盯着几个胡姬,恨不能将之吞下去一般。
“杨公子,一千两就想将七个胡姬拿下,白日做梦,本公子一千五百两!”
一些本想出手的人闻了,顿时眸光一暗,暗自摇头。
一千五百两,足以买下十余个、甚至数十个胡姬了。
这七个胡姬确实标致,是难得的尤物,但终究只是个玩物而已,值不得花这么多银子。
说到底,终究是家底不够。
“一千八百两!”
“。。。。。。”
长安有的是有钱人,虽然有人因为价高放弃,但依旧有大批人叫价。
“五千两!”
正待价格蹭蹭往上涨之际,一个声音悠悠传来,将涨势硬硬打断。
叶千歌眉头一拧,嘴角不由翘起一个弧度。
这个声音颇为熟悉,眸光循着声音的方向,微微斜睨,便见几个熟悉的身影,正坐在自己的右前方。
赫然是李洛、陈瑜、蔡贤以及慕容寒四人。
而叫价的,正是李洛。
许是感知叶千歌的目光,慕容寒和蔡贤几人,面色一沉,眼中划过一道寒光,稍稍对视一眼,便偏过头去,没有搭理叶千歌。
中秋大典之后,几人便再没见过叶千歌。
原本,几人听闻叶千歌被掳,雀跃了好一阵子,却不料叶千歌平安归来,只受了些许小伤,于皇宫之中,静心养病,而今出宫,必然是伤势已然痊愈了。
“他果然无恙!”蔡贤眼中飞过一道厉芒,很是可惜道。
陈瑜暗中睨了叶千歌几下,道:“他胆子够大,伤势刚好,便出宫了,难道就不怕地狱抵死报复?”
“哼,若要伤他,谈何容易?”慕容寒若无其事的看着舞台。
陈瑜皱着眉头,道:“区区数十个侍卫而已,若武林高手亲临,要杀要剐,一样悉听尊便!”
慕容寒摇头,苦笑道:“高手亲临,也无济于事。”
“看见坐在叶千歌身旁的女子没有?”
三人闻声,目光一扫,便见一个娇俏女子,坐在叶千歌左手边。
“倒是个美人胚子,只可惜嫩了点。”李洛长叹一口气。
慕容寒嘴角抽了抽。
此话若被女子听了去,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乱子来。
“慕容兄认识此女?”蔡贤惊疑道。
“此女名为郁灵,武衙之主的关门弟子,也是当今九大金卫之一!”慕容寒淡淡道。
“什么?!”
三人都吓了一跳,面庞尽是惊愕之色,再望向女子的眼中,已充满了震撼。
“慕容兄开玩笑的吧,此女年纪轻轻,恐不超过十六,怎会是金卫!”李洛喉咙发干,不可思议的道。
“金卫之名,大名鼎鼎,而九大金卫,却常年神龙见首不见尾,难见真人,很是神秘,年初之际,鄙人恰好陪同家父入武衙,寻求武侯相助,才有幸得见此女一面。”慕容寒娓娓道来。
听罢,众人不得不信。
“这叶千歌居然得金卫守卫,简直暴殄天物!”蔡贤咬牙切齿道,心中嫉妒的发疯。
李洛道:“蔡兄,叶千歌早已今非昔比,他不仅仅是镇北王之子,还是当今帝夫,区区一个金卫而已,纵是两个三个,也不足为奇!”
慕容寒表情一顿,“九大金卫镇压武林,纵是每隔几年,九大金卫会有轮换,但也只会更强,此女年仅十六,便跻身九人之列,其不凡之处,不言而喻。”
“故而,有此女在,叶千歌便可万无一失。”
——
“恭喜李公子抱得美人归,以五千两银子,拍得七个胡姬!”
随后,七个胡姬便被带了下去。
不久,一个男子被带上了台上。
“是他!”郁灵惊讶出声道,大眼睛盯着台上的男子,俏脸上溢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男子三十来岁,模样很清秀,剑眉星目,许是遭了拷打,浑身满是累累伤痕,手脚戴着铁链,每走一步,都会发出钝器与地面摩擦的声音。
“你认识?”叶千歌问道。“江湖中人?”
郁灵点头,道:“还是个高手。”
“有多高?”
“比莫墨高。”
“这么高!”叶千歌心神一动,不由多看了男子几眼。
要知道,莫墨可是九大金卫之一!
“此人,乃江湖之中,大名鼎鼎的秀才剑,秦墨!”主持是个娇滴滴的女子,言语之中,透露着慵懒和魅惑,仅一言,便令人心生幻想。
然而,此刻,众人的注意力,全部投注在秦墨身上。
“他就是那个,差点杀了嵩山掌�